ぞ��啾取V劣諤ň�腅-2T就不知道能否升空了,升空後還有沒有機場再著降更是大問題。我們的殲-17隱形小飛機更是美軍艦載機飛行員的惡夢…”
我軍的這支空中勁旅二年來橫掃印度、中南半島、南中國海和印度洋,建下了不朽功業,臺軍的那些在演練場上練出來的菜鳥只夠給他們填牙縫的。美軍的艦載機聯隊也不能改變力量對比,320架艦載機至少要40架擔負艦隊警戒,美國人至今也沒有把握對付隱形小飛機的偷襲;那麼受彈射條件的限制,一波能出動120架也就不錯了。現在美軍使用沖繩基地也受到了限制,一波能出動的F-16、F-15、F-22的數量也不會太多。更主要的是美軍也沒有多少王牌飛行員,朝鮮戰爭後他們從來沒有找到過象樣的對手。雙方將有得一拼了。
至於空中壓制火力那更是我方大佔優勢,根據第二次中印戰爭的經驗。在導彈和遠端火箭炮對臺軍防空系統和機場的首輪打擊後,我軍隱伏在福建沿海崖岸後的12架“逆火C”、120架“飛豹”和更大數量的Q-6、EQ-6機群只要10-20分鐘就可以在超低空掠過海峽,再次猛擊殘餘的目標,臺軍要作出反應是相當困難的。而臺軍或美軍的對地打擊力量欲透過我由預警機、地面預警雷達和偵察機組成的預警網,對我沿海或縱深目標實施有效打擊,不說不可能也是極為困難的。
連司令員提到了二炮的支援,那麼臺海兩岸的導彈戰前景又是如何呢?不但臺軍的那些“天戟”導彈沒戲,而且美國人弄的***根本也發揮不了作用。倒不全是我軍的M9、M11、DF21之類的導彈厲害。首先臺獨是名不正言不順,迫使臺軍以及協防的美軍都不可能搞先發制人的主動進攻,而只能被動挨打。當然,如果美軍有壓倒性的優勢,那麼也可以來個後發制人。可惜,我軍偽裝部的高手部署瞭如此多的假目標,讓美軍無從下手。那麼像海灣戰爭那樣把特種兵投送到我軍的後方,為被動制導的導彈指示目標行不行呢?作者本人估計五角大樓大概想都不會想這種自殺的計劃。
二炮的戰役任務就是摧毀臺軍的防空系統:愛國者導彈陣地,還有那些復仇者防空導彈、天弓導彈、鷹式導彈、天劍與雄風導彈的陣地、預警雷達、機場、野戰機場。一旦抑制了臺灣空軍,那麼我海空雄鷹就可以穩當地收拾殘餘的臺軍戰機了。那麼臺軍的E-2預警機呢?那指定是特種兵部隊的任務了。二炮在此戰還有一個任務就是試驗以DF-21K摧毀美軍艦載預警機E-2、鷹眼2000和E-3的技術。後文有詳述。
不過二炮還有一支強力的同盟軍:超遠端火箭炮部隊。說起來火箭炮的老家就是我國,只是到了近代我國在該項技術上遠遠地落在了西方的後面。前蘇聯在火箭炮一道上造詣很深,一款“喀秋莎”火箭炮震撼全球軍界。當美軍等西方國家熱衷於發展導彈――精確打擊武器時,前蘇聯和俄國仍在發展火箭炮武器。其中重要的原因是錢的問題。俄國的1枚300毫米火箭彈售價1萬美元,同等威力的“飛毛腿”25萬美元。美軍的火箭彈與同等威力的導彈的價差為1:30。
我軍受前蘇聯的影響十分重視火箭炮的研製。上世紀六十年代初研製的63式107毫米火箭炮,十分輕便,它們在越南戰場上大顯威風。由於我國廣泛援贈亞非國家,被譽外世界上使用最廣泛的火箭炮。為不少國家仿製,甚至南非都自行仿製,我軍智慧財產權遭受最大侵害的大概就是此款武器了。
其後我軍還研製了幾款122、130毫米火箭炮,但不久就落後於前蘇聯和西方。主要是射程和命中精度,前蘇聯上世紀八十年代推出的“旋風”300毫米火箭炮,射程70公里,在火箭彈上加裝了自動修正系統、簡易陀螺導向加燃氣發生器,精度就達到了1/310。
1983年我軍研製成功的射程為40公里的273毫米火箭炮,標誌在這一領域技術上的突破,增加了射程和精度。九十年代中又推出了300毫米的A-100火箭炮,射程100公里。而且相當輕便。
進一步發展而成的WS-1B射程達180公里,並以航天、導彈電子技術提高精度,它的精度則接近千分之一……火箭彈的成本仍然比導彈低得多。向中東國家出售時引起了國際軍控界的重視,它的射程已達到地地導彈的界限。
從福建平潭至臺灣新竹直線距離140公里,從福建沿海至臺北最近為160公里,至基隆為180公里,WS-1B都可以發揮作用。至於1999年底研製成功的406毫米超遠端火箭炮更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