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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

做質子卻沒有被殺掉,真是命大。

不過秦始皇對呂不韋和嫪毐這兩位沒有好感,是另一方面的問題。對母親的私情,兒子很難處理。有一個修橋殺僧的故事,說的是有一位母親和河對岸的和尚有私情,她的兒子幾次動了殺掉那個和尚的念頭,但一想母親與其已有感情,殺掉和尚,母親的生命可能就會因之枯萎。到了冬天,那位和尚涉水過來私會,母親把和尚冰冷的雙腳放在懷裡,由此受寒得了胃病。兒子為了母親,只好在河上修了一座橋。母親死了,兒子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過河殺掉和尚,以雪父親和他自己的恥辱。秦始皇殺嫪毐,逼呂不韋自殺,是出於羞憤,一定要這麼做,何況嫪毐已經發動了武裝叛亂,使秦始皇殺他的理由更加充分。

中國也只有小說裡的韋小寶能對自己母親韋春花女士從事妓女職業表示寬容,其他人都做不到。

韓非之死與當時的愛國主義(1)

韓王納地效璽,請為藩臣,使韓非來聘。韓非者,韓之諸公子也,善刑名法術之學,見韓之削弱,數以書幹韓王,王不能用。於是韓非疾治國不務求人任賢,反舉浮淫之蠹而加之功實之上,寬則寵名譽之人,急則用介冑之士,所養非所用,所用非所養。悲廉直不容於邪枉之臣,觀往者得失之變,作《孤憤》、《五蠹》、《內、外儲》、《說林》、《說難》五十六篇,十餘萬言。

王聞其賢,欲見之。非為韓使於秦……李斯嫉之,曰:“韓非,韓之諸公子也。今欲並諸侯,非終為韓不為秦,此人情也。今王不用,又留而歸之,此自遺患也。不如以法誅之。”王以為然,下吏治非。李斯使人遺非藥,令早自殺。韓非欲自陳,不得見。王后悔,使赦之,非已死矣。

揚子《法言》曰:或問:“韓非作《說難》之書而卒死乎說難,敢問何反也?”曰:“《說難》蓋其所以死乎!”曰:“何也?”“君子以禮動,以義止,合則進,否則退,確乎不憂其不合也。夫說人而憂其不合,則亦無所不至矣。”或曰:“非憂說之不合,非邪?”曰:“說不由道,憂也。由道而不合,非憂也。”

臣光曰:臣聞君子親其親以及人之親,愛其國以及人之國,是以功大名美而享有百福也。今非為秦畫謀,而首欲覆其宗國,以售其言,罪固不容於死矣,烏足愍哉!

——秦始皇帝十四年(公元前233年),《資治通鑑》中華書局版第220~222頁

韓非到秦國,一說是受韓王的委託,一說是因韓王不能聽其言,所以才跑到秦國尋求發展。《韓非子》裡有一篇《上秦王書》,被揚雄指責為賣國,司馬光先生也參加了對韓非的大批判。

後人考證,那篇賣國色彩很濃的作品並非韓非寫的,諸子百家的著作裡摻沙子掉包的情況屢見不鮮,我寧願相信韓非到秦國,只是尋求個人的發展,找一個能接受自己學說的君主,使之發揚光大而已。他的行為和孔子、孟子周遊列國、遊說諸侯並無區別。揚雄、司馬光對此採取了雙重標準,說明後世儒家缺乏寬容。

春秋戰國時代,學者、客卿四處遊說,兜售自己的學術思想,人才流動“國際化”,如果我們在他們那個時代談愛國主義,可能是件很無厘頭的事情。

對於韓非的死,史書上煌煌然記載著:韓非很有才,李斯很嫉妒,於是李斯同學到秦王那裡打了小報告,說現在秦並六國,韓非是韓國的高幹子弟,內心肯定是忠於韓國的,搞不好就是韓國的間諜。秦王一聽有道理啊,馬上就把韓非關到了牢裡,李斯同學不等審問結果,就派人拿著毒藥,逼韓同學自殺了。高啊!韓非同學寫文章是一流的,但生來結巴,連“冤枉”都喊不好,於是冤死在牢裡。秦王本來是韓非的粉絲,雖然當時聽了李斯的意見辦了韓非,但回過頭一想,李斯前些日子還寫了什麼《諫逐客書》,今天怎麼就要以間諜罪治自己的同學呢?於是馬上派人釋放韓非,可惜已經晚了。

這是一個同學害同學的典型案例,但在學問高深的大儒那裡,此事可就沒那麼簡單了。揚雄在自己的《法言》裡,設定了一場法庭辯論,來表明立場。

問:“韓非作《說難》之書,而最後死在‘說難’,為什麼他明明知道兇險,在認識上那麼高超,在行動上卻如此愚蠢呢?”

答:“作為君子,應按照禮義行動,按照禮義停止,合乎禮義就前進,不合禮義就停止,那遊說別人就不會有那麼多顧慮了。韓非因為明知自己的那套不合禮義,所以才寫文章感慨‘說難’。如果你的遊說合乎道義,那就沒有什麼可顧慮擔憂的;如果你的遊說合乎道義,對方用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