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很少許諾,一旦說出口,就會說到做到。
張棟聽見他的承諾,狠狠抓牢他,把他當作救命稻草。
“我是認真的,請你相信我。”方健發覺張棟渾身都在發抖,那是對於孤單和死亡的恐懼。而他更甚,他真怕張棟會從他眼前消失。
人一旦失控,膽子會變得特別大,“張棟,我喜歡你。”
他釋放隱藏許久的秘密,勇敢告白:“我們在一起,好不好?”
張棟抬起頭,哭紅了雙眼。
“我喜歡你,第一次看到你就喜歡上你了,去法學院寫生也是為了你,張棟,我們在一起吧。”方健擔心他會拒絕自己。
張棟顫著聲問:“你說真的?”
方健重重點頭。
“你不反悔?”
“對。”
那一夜,方健和張棟都沒有回宿舍,他們在外面開了一個房間。
兩個人都這樣狼狽,一個剪壞了頭髮,一個情緒失控,形象全無。但無論如何,他們終於坦然面對心聲,走在一起了。
是夜,張棟睡得極不安穩,有噩夢纏上他,方健能聽到他低低的夢囈聲。
“別哭了,有我在呢。”方健拍拍他的背,安慰道。
張棟下意識往他懷裡靠了靠。
方健親吻張棟的臉頰,他發現自己的吻有安神作用,張棟的呼吸漸漸平復下去,得以安然入睡。
他們就這樣交換了第一個吻。
後來?後來就是另外一個故事。
思嘉聽夠了故事,拱了拱方健的胳膊,擠眉弄眼道:“這麼說,其實是你主動表白,難怪張棟現在老是欺負你。”
“什麼意思?”方健不解。
“不是有句話是這麼說的嘛,先表白的人就輸了,註定要處於下風,任人欺負。”
“謬論。”
“可是這句話在你身上得到了印證。”
方健不出聲。
過一會他支使思嘉,“去,幫我把碗盤洗了。”
思嘉不忘將他一軍,“小受就是愛記仇。”
他們相處得十分和諧自然,連張棟都有些嫉妒。
他常常說:“早知道你們這麼合得來,我就應該努力拆散你們。”
口氣酸得如四月的楊梅。
“喂喂喂,要是沒有我,阿健和你中間得有多少隔閡。”思嘉不滿地說道,“你可知道我有多麼重要,我是你們溝通的橋樑,是潤滑劑!”
張棟大笑,“對對,我和阿健每個晚上都要用潤滑劑,你實在是太重要了!”
連方健都跟著取笑她。
思嘉忍無可忍,論鬥嘴她永遠鬥不過張棟。
惹不起還躲不起嘛!
思嘉提著手提袋,迅速離開。
這會她已經明白為什麼方健總是對張棟牽腸掛肚,除了喜歡,還有不捨。這當然與張棟悲慘的身世有關。
有人說過,悲劇才雋永。
真的,悲劇容易引發觀眾的同情心,獲得眼淚。
而眼淚,因為量少,往往比笑容珍貴。
25第二十四章
「嘿,還記得他嗎?我和你提過的那個男生。對,就是他,和你同名同姓的那個男生,他也叫劉鏑。
可是神奇的是,我從來不會把你和他混淆。
繼續說說我和他的事吧。
人到一個陌生的城市,很容易出現不適,有個專有名詞,稱之為水土不服。不知道我的不適在不在此列,來到長沙之後,我黴運連連。
這天,我清晨被噩夢嚇醒,乘公車時又下錯站,交上去的策劃被主編撤了,現在又多了一位不速之客:忽然從天而降的雷陣雨。
更糟糕的是,我忘記帶傘了。
公司處於步行街,附近有沃爾瑪超市,我小跑著過去,連同雨傘,還買了一大堆生活用品和食物。我推著車在超市裡面四處遊蕩,鬱結的情緒起碼消了一半。
難怪那麼多女人喜歡購物,這絕對是本世紀最佳減壓的法子之一。
咦,那是誰?
是好久不見的劉鏑。
他穿一件白色T恤,藍色七分褲,配一雙白色球鞋,頭髮溼漉漉的,顯然淋了雨。也不買東西,只是閒逛,想來是躲進來避雨的。
剛想避開,他已經看到我,朝我招招手,“嘿,季良!”
我客套地同他寒暄:“是你?好久不見。”
他撥一撥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