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籌劃經濟立國之大計”;並且從經濟行政、農業、工礦業、商業、水利等方面闡明瞭戰時經濟的具體方針政策。'國民政府經濟部:《抗戰建國經濟建設工作報告》,中國第二歷史檔案館藏,《民國檔案》1989年第3、4期。'
臨全大全透過的《抗戰建國綱領》、《非常時期經濟方案》等檔案,為國民政府制定和調整戰時經濟政策提供了依據,同時也表明了國民黨戰時經濟方針的基本確立。國民黨的戰時經濟方針有兩個基本點:
其一,“以軍事為中心”。
全國抗日戰爭爆發後,以國共合作為基礎的團結抗戰局面形成,因此,國民黨把平時經濟轉入戰時經濟的軌道,不僅為堅持持久抗戰並贏得戰爭最後勝利所必需,而且是全國人民的根本利益與一致願望所在。
其二, “實行計劃經濟”。
以“計劃經濟”作為戰時國家經濟的基本政策,同時對金融、外匯、進出口貨物等實行統制政策,其目的在於依靠國家干預,加強對戰時經濟的控制。開始貫徹“計劃經濟”方針時,各經濟部門制定各種經濟計劃綱要、計劃草案、計劃大綱,還曾成立“中央設計局”,“主持全國政治經濟建設之設計及稽核”。但是,由於缺乏整體的長遠規劃,所定具體計劃多不可行,或不能互相配合,或不能貫徹始終,故難以透過計劃經濟達到控制戰時經濟的目的。
隨著“計劃經濟”的不斷失靈,國民政府逐步加強經濟統制,連年頒佈大量經濟統制法令。到1941年3月國民黨五屆八中全會,正式確定實行“統制經濟”政策,由國家政權依靠行政法律的手段,直接干預或管制生產、流通、分配等國民經濟各個部門各個環節。到1942年國民政府公佈並實施《國家總動員法》,戰時經濟方針,由“計劃經濟”到“統制經濟”,經過了四年的艱苦調整過程,方得以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