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坐,久久不肯出站,票已破舊不堪,心像蹂躪過的紙團,皺皺巴巴,摺痕清晰可辨;即使回到了原點,卻已不是昨天。。。
不要再想了,那些都過去了,那個人我也不想再提起,坐在我對面的是今天我在某軟體上約見的第四個人,也是第四次被問及為什麼和前任分手的,重複了四遍一樣的回答,回憶了四次想忘卻忘不掉的那7年。
“你還愛他!”小凱說
我冷笑“呵,你怎麼知道?咱們只是第一次見面,怎麼就能斷定我還愛他?”
“感覺吧”
“什麼狗屁感覺,早忘的一乾二淨了。”說話的同時,我把頭瞥向了側面,不敢再看著他,這種感覺不好,被人看穿是多麼可怕的一件事情,像被迫脫光了衣服,讓人看個通透不說,還被笑話著露出這一年來墮落的大肚腩,我努力著掩飾自己的表情。
“那好,那你愛我吧!
我被小凱的話嚇到了,回頭瞪著眼睛看著他,僵了的表情自己都覺得很難看。
“開什麼玩笑”
“我沒開玩笑,真的覺得你挺好的,我喜歡你”
“那你問過我喜歡你嗎?”
“那你喜歡我嗎?”
如此直接,一時不知該如何回答他的話,梗在了那裡。
不過,有多少人是在交友軟體裡認真的,又有多少人是打著認真的旗號騙炮的,是不是騙著騙著就真的以為愛了,愛著愛著就淡了,這樣週而復始,謊言和愛情到底是分開的還是糾葛的?方晨,你真的愛過我嗎?真的逃不開七年之癢嗎?我應該學會玩世不恭,對,是時候學著玩世不恭了。。。
小凱說,城南好像開了一家新的泰國餐廳,叫去那裡吃飯,說讓我穿的帥一些,介紹他的朋友認識。
和方晨的這7年裡,我好像除了公司的同事和在北京工作的幾個同學之外,沒什麼朋友,圈裡的朋友更是少之又少。
任可是我圈裡唯一的朋友,也是方晨的好姐妹,是一個時尚雜誌的美編,在我看來時尚過度,妖嬈過度,以前穿什麼出門都是方晨給我準備,現在只能求助他了。
哥,你穿什麼都OK了。
電話那頭拖著長長的尾音,那骨子嬌嗔樣,任何一個女人都自愧不如吧。
要不然就穿上次你過生日的時候,我和方晨一起給你買的那身?
是啊,分開都快一年了,下個月就又到我的生日了,這一年也不知道他過的好不好,有沒有新的男朋友,會不會已經忘了我。。。
對不起啊,淳,我不是故意的。
任可抱歉的說。
沒什麼的,對了,他過的好嗎?他有沒有。。。
話剛說一半兒,任可急忙說,單位來電話了,先不說了,回頭再聊,急匆匆的掛掉了,同時還不忘囑咐,哥,就那身吧。
說話有些急促,有些緊張,這不像任可平時的樣子,算了,不想那麼多了。
換好衣服,開車去找小凱。
走進餐廳,環境很好,服務員都是一水兒的帥哥,也不知道這個餐廳的老闆是不是也是G,總之算是特別的感覺吧,每一個經過身邊的帥哥都會微笑著說“刷我地卡”,吃飯像是不要錢似的,我也笑笑禮貌回應。
記得去年為了慶祝方晨的生日,我們提前一個月做了攻略,飛機抵達曼谷走出機場的那一刻,熱浪撲面而來,心情也隨著熱浪蕩起來。
再也不用像在國內一樣裝腔作勢了,老公,浪起來。
我跟在他的身後拉著行李箱,大聲的說:
媳婦兒,你知道嗎?你美翻了!
是的,我也這麼認為。可惜啊,任可不在,有他在,人妖選美,冠軍他是當之無愧了,哈哈!
一切都還歷歷在目,一切都彷彿昨天的事情,可是現在呢?
推開包房,小凱馬上迎了上來。
呦,我說剛才怎麼聞見了陽氣十足,原來是有男人來了,看你那騷蹄子樣,人還沒進門呢,就恨不得趴身上了。
滾滾滾,正經的。
小凱把我讓進了主位。
親愛的,我給你介紹,這是我最好的閨蜜,馮明,我叫他明姐。
明姐,這是我男朋友,張淳。
一陣寒暄,開始吃飯。
張淳,你做什麼的啊。
哦,在一家軟體公司做研發,小嘍嘍而已。
IT男啊,不錯啊,小凱。
咳,北京滿大街都是IT男,沒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