曰:“此人負氣,吾欲乞鄱陽兄弟,聽其報仇,可乎?”對曰:“彼終不為官用,願如聖旨。”中書通事舍人北地傅爭之曰:“不然。若許報仇,欲置先皇何地?”上曰:“當乞一小郡,勿令見人事耳。”乃以喜為永嘉。內史。
陳後主傷勢痊癒,在後殿置辦酒席以示慶賀,讓吏部尚書江總以下的公卿大臣奏樂賦詩。陳後主酒醉以後,命令毛喜賦詩。當時陳宣帝剛安葬不久,毛喜見陳後主在服喪期間竟如此尋歡作樂,心中很不高興;他想要起身勸諫,陳後主已醉得不省人事。於是毛喜就在臺階上假裝心病發作,倒在階下,然後被抬出宮中。陳後主酒醒後,對江總說:“我悔不該召毛喜赴宴,他其實並沒有病,只是想阻止我設宴歡樂,反對我的作為罷了。”於是和司馬申商議道:“崐毛喜負氣使性,讓我難堪,我想聽任他的仇家鄱陽王兄弟為其兄長報仇,可以嗎?”司馬申回答說:“毛喜終究不會為陛下所用,願按照陛下說的去做。”中書通事舍人北地人傅爭辯說:“不能那樣做。如果允許鄱陽王兄弟向毛喜報仇,那末把先皇宣帝置於何地?”陳後主說:“那就把毛喜安置在一個小郡中,不許他再在朝廷參預政事。”於是任命毛喜為永嘉內史。
'10'三月,丙辰,隋遷於新都。
'10'三月,丙奈(十八日),隋朝宮廷遷入新都。
初令民二十一成丁,減役者每歲十二番為二十日役,減調絹一匹為二丈。週末權酒坊、鹽池、鹽井,至是皆罷之。
隋朝頒佈法令,規定平民百姓二十一歲為成年人,服徭役由每年三十天減為二十天,不服役的納絹四丈減為二丈。北周末年官府專營酒坊、鹽池、鹽井的禁令,也全部予以廢除。
秘書監牛弘上表,以“典籍屢經喪亂,率多散逸。周氏聚書,僅盈萬卷。平齊所得,除其重雜,裁益五千。興集之期,屬膺聖世。為國之本,莫此為先。豈可使之流落私家,不歸王府!必須勒之以天威,引之以微利,則異典必臻,觀閣工斯積。”隋主從之。丁巳,詔購求遺書於天下,每獻書一卷,賚縑一匹。
隋朝秘書監牛弘上表,認為“官府收藏的典籍屢經喪亂,大多散失民間。原北周朝廷收集的典籍,僅有一萬多卷。平定北齊時所得到的典籍,除去重複的以外,只增加了五千卷。大規模彙集典籍,理當在聖明之世。治理國家,沒有比此事更為重要的了。豈可使典籍長期流落私家,不歸官府朝廷所有!因此,必須藉助陛下的威令,迫令獻書,並給予獻書者一定的賞賜。這樣,則各種典籍一定會彙集官府,國家書庫就會收藏豐富。”隋文接受了他的建議。丁巳(十九日),下詔在全國各地購求散逸書籍,每獻書一卷,賞縑一匹。
'11'夏,四月,庚午,吐谷渾寇隋臨洮。洮州刺史皮子信出戰,敗死;汶州總管梁遠擊走之。又寇廓州,州兵擊走之。
'11'夏季,四月,庚午(初三),吐谷渾興兵侵犯隋朝臨洮郡。洮州刺史皮子信率軍出戰,兵敗身亡;汶州總管梁遠率軍擊退了入侵敵軍。吐谷渾又興兵侵犯廓州,廓州兵擊退了入侵敵軍。
'12'壬申,隋以尚書左僕射趙兼內史令。
'12'壬申(初五),隋朝任命尚書右僕射趙兼任內史令。
'13'突厥數為隋寇。隋主下詔曰:“往者周、齊抗衡,分割諸夏,突厥之虜,俱通二國。周人東慮,恐齊好之深,齊氏西虞,懼周交之厚;謂虜意輕重,國遂安危,蓋並有大敵之憂,思減一邊之防也。朕以為厚斂兆庶,多惠豺狼,未嘗感恩,資而為賊。節之以禮,不為虛費,省徭薄賦,國用有餘。因入賊之物,加賜將士;息道路之民,務為耕織;清邊制勝,成策在心。兇醜愚闇,未知深旨,將大定之日,比戰國之時;昔昌世之驕,結今時之恨。近者盡其巢窟,俱犯北邊,蓋上天所忿,驅就齊斧。諸將今行,義兼含育,有降者納,有違者死,使其不敢南望,永服威刑。何用侍子之朝,寧勞渭橋之拜!”
'13'突厥多次興兵侵犯隋朝,隋文帝下詔書說:“以前周朝和齊朝對峙,分裂華夏,突厥與雙方都通使往來,乘機漁利。周朝憂慮東面,害怕齊朝與突厥交好過深;齊朝憂慮西面,害怕周朝與突厥聯合過緊;都認為突厥的輕重向背,關係著國家的安危。這是因為雙方都把對方當成頭號強敵,想減少北面的防禦兵力。如今,朕以為重斂百姓,多聚財物以賂突厥,突厥也未曾感恩戴德,反而資助了突厥不斷地前來侵犯。所以,朕對突厥按照禮制加以節制,從不虛費錢財;對黎民百姓輕徭薄賦,因此國用有餘。又把原來應饋送給突厥的財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