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同時研究如何利用皇帝的心理。此時瞭解了皇帝有殺張經、李天寵的意向,認為有個人可以夾帶進去,一起殺掉。
這個人叫楊繼盛,官居兵部員外,是個響噹噹的鐵漢;看嚴嵩父子奸惡得實在不成話,上疏痛劾,彈劾嚴嵩有“十大罪,五奸”。話說得太激烈,皇帝大起反感。將楊繼盛杖責一百,命刑部定罪。嚴嵩做了手腳,定了“絞監候”的罪名。
死刑分兩種,一種是斬,身首異處;一種是絞,可以落個全屍,所以同為死罪,絞比斬輕。而死罪之中又有處決的先後:定讞之後,即時行刑,名為“斬立決”或“絞立決”,很難逃得一死;雖定死罪,暫時下獄,到秋後一起行刑,名為“斬監候”或“絞監候”,猶有活命的希望。
因為人命關天,歷來對死刑的執行,格外慎重;為了唯恐有冤屈,所以已判死刑的重囚,在每年霜降執行死刑以前,還要經過一番稽核,特派大臣主持,其中有“熱審”,有“朝審”,還有五年一次的“大審”。審問屬實,該得死罪,還有最後一線希望,即是將處死重囚的名單,送呈御前,硃筆親裁,名為“勾決”。未勾者免死。皇帝雖然惱恨楊繼盛,但覺得他罪不至死,所以連續三年,筆下超生,都沒有勾掉楊繼盛的名字。
看看情勢緩和下來了,便有人想營救楊繼盛。有個國子監司業,名叫王材,他倒是一番好意,直接去見嚴嵩,以為解鈴繫鈴,求嚴嵩是最有效的途徑。哪知這一來,反促其死了。
王材見嚴嵩是這樣說:“外面人言籍籍,都說楊繼盛終不免一死。他死,固是自取之咎;不過,老相公萬世千秋的名聲應當愛惜。如果釋放楊繼盛,誰不說老相公好?”
“好!”嚴嵩答說:“我來救他。”
平時嚴嵩最親信的是他的兩個同鄉。一個叫鄢懋卿,一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