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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部分

造的青洲石船塢輔助艦船入塢所用,“吉雲”艦的馬力只有350匹,航速也僅僅只是11。5節。奏報後,清政府當時並無特殊反應,然而此時經歷了平息百日維新,光緒皇帝已經被軟禁,清廷大權由慈禧太后操控。誰也沒有料到,慈禧竟然關注了“吉雲”艦的航速這一細節技術問題,並由此聯想,對船政在造的“建威”級的航速表示擔憂。

“現在外洋各國戰船速率日增,魚雷船每點鐘能行二十三海里者甚多,各項戰船速率亦不下十七八海里,此次該廠所造速率僅止十一海里,國家不惜鉅款辦理船政,要貴適於戰守之用,若速率太少,必支相形見絀。該將軍務須督同洋員將各船造法實力考求,毋稍遷就。欽此。”(15)

接到上諭,新任大臣增祺“欽悚莫名”,立即針對慈禧舉出的魚雷船23節航速的標準,詢問已經訂貨完畢回到船政的洋員正監督杜業爾,強調新船的航速無論如何不能低於23節。由於“建威”級的設計航速是22。5…23節,在主機尚未裝配測試之前,誰也無法保證將來航試時究竟能達到多少航速。增祺於是急忙上奏,就“建威”級的航速向慈禧太后進行解釋,將航速問題推給前任大臣裕祿,稱那是裕祿和杜業爾詳細討論過的,自己“於製造一途,本鮮閱歷”,言下之意將來新艦的技術問題與自己無關。“惟速率原定每點鐘能行二十二海里半及二十三海里之數。前裕祿亦曾與之(杜業爾)再四研求,須俟全船試洋自能考證的確。”(16)接奏後,重新確認了船政新艦的航速標準是22。5…23節的慈禧表示滿意,只簡單批示了“知道了”三字。

艱難派撥

開工後用了不到一年時間,1899年1月29日“建威”艦順利下水。然而從法國訂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