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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部分

得很突出,特別是在沒有太多高個子的中國。但我總想能溶入平民中,成為另外一個小男孩、小青年或者只是個馬路上的普通行人,去看場電影,購物或買電子遊戲。人們知道我是籃球運動員之前,我大多能有這些自由。我總希望出名,但我只看到了成名帶給我的東西,而從沒想到它也帶走了很多。

我記得我第一次簽名是在1995年,當時是第一次為中國青年隊比賽。那時我覺得沒有人會認識我。我打得並不差,但那時我不會投籃或進攻,只是在每場球都能蓋大約12個帽。有個二十一、二歲左右的年輕人,可能比我大些,要我在他的記事本上簽名。我很驚訝,完整地寫下了我的中文名字,很仔細。我真是太興奮了,有人想要我的簽名!我回家後告訴媽媽:“我第一次為別人簽了名!”然後我向她展示了我怎麼籤的。她說:“你是這樣籤的?”我說:“是的,就是這樣。”她問:“你打算一直都這樣籤嗎?”因此她告訴我該怎麼快速簽名。但是後來兩年中,沒人找我要簽名,一直到我成為職業球員。

在NBA第一個賽季後的一個晚上,我在離北京不遠的天津,和國家隊在一起。我們兩週內打了9場比賽,都是為亞錦賽作準備的表演賽。國家隊沒有想到有那麼多的球迷想見我,沒有安排保安。我們在機場上行走或者從大巴下來去酒店的時候,甚至在球場上準備比賽的時候,來自各地的球迷都會上來要簽名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