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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部分

、嶽維峻等,都是慷慨義氣,說一是一說二是二的朋友,時與吳佩孚接洽,其部隊改編為暫編第一師。於先生為國民黨,直系擬給於總統府每月千元的高等顧問之聘及一等文虎章以為籠絡。於說錢我見過的,什麼文虎章?你妻侄小舅子都給、狗也給、貓也給,我看得不值半文錢,都拒絕不受。但同時引起章太炎先生的誤會,致信筆伐,使於先生對陝局態度消極,什麼事也不肯幹了。

第二十八章督陝馮玉祥回憶錄

潼關內的情形是這樣,我的部隊遂無阻攔地進了潼關。

我們既入潼關,即倚山搭蓋帳篷暫住。我由豫出發時,以劉鬱芬留守為後隊,令補充連長楊治清在觀音堂負看守笨重器械之責。楊平日很守規矩,但離了大隊,忽有跳牆誘姦民女之事,被那女子家長告發。劉鬱芬即予逮捕,並錄口供,報告前來,請示懲處辦法。我因國有國法,軍有軍紀,不能寬容庇護,審問時召集全體官兵講話,即予槍決。當時有人勸我不要如此辦,說怕外面人知道,壞了我們軍隊的名譽。我說不然,公過和私過不同,私過只及己身,可糾正了事;公過則妨及團體、社會和國家,若姑息,則養奸,以後再也不能講究什麼紀律和軍法了。我正要人家知道知道我們部隊中出的醜事,且讓人民知道我對這醜事是怎麼辦的。楊臨刑時,我問他有什麼心願,儘可交代給我。楊說:“我有兩個兄弟。”他的二弟名治貴,本在我軍中,即升為營長,後來升為團長;他的三弟名治全,時年尚幼,我把他找來,供給入校讀書,直至南京中央大學畢業。

第二十八章督陝(2)

不久,閻相文先生亦到了潼關。一天,陳樹藩和劉鎮華派了代表來陳說利害,阻止他前進。閻回答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