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大治的前提。那麼,怎樣才能安民呢?“民窘於衣食或迫於苛政則逃”。朱元璋認為民之不安的原因有二:一為窘於衣食,二為迫於苛政。因此他特別重視“藏富於民”與吏治的整肅。謂:“保國之道,藏富於民。民富則親,民貧則離。民之貧富,國家休慼系焉。”在封建社會里,“藏富於民”的主要內容是發展農業生產,解決衣食問題。
朱元璋說:“為國之道,以足食為本”,“足衣食者,在於勸農桑”。故而針對當時“天下初定,民財力俱困”的實際情況,制定了“休養生息”的政策,採取調整土地關係,獎勵墾殖荒地,興修水利等措施,大力推動農業生產的恢復和發展。
“藏富於民”的另一重要措施是輕徭薄賦,減輕農民的負擔。強調要把賦役剝削控制在一定限度之內,“取之有制,用之有節”,切不可只顧眼前利益,竭澤而漁,把百姓榨取得連褲子都要當掉,連基本的溫飽都沒有,那麼,必然老百姓就會心生怨意,而國家的基礎也就會開始產生動搖。
所以,大明的國策一向就是輕徭薄賦,而由朱元璋至今,數十年過去了,大明帝國的人口數量,以及民間的富裕程度,幾可與前宋比肩,但是,大明的稅賦收入,卻仍舊低得可憐,反正也就是兩百餘萬兩。
可是,朱祁鎮僅僅透過宣府一地的貿易,僅僅是一年不到的時間,就獲得了接近大明帝國一個國家近一年的稅賦收入,從這一點上來看,朱祁鎮這才發現,原來大明真的不窮。當然不是指那些從土地裡撈食的農民們,而是指那些以買賣貿易為主業的商賈們,他們真的不窮。甚至可以說,富得流油。
但是,大明對於商稅的徵收率之低,卻實在是令人瞠目結舌,甚至到了讓人哭笑不得的地步……
第二百四十二章 士人與商人
大明對於商稅的徵收率之低,卻實在是令人瞠目結舌,甚至到了讓人哭笑不得的地步。因為,根據大明律:凡商稅,三十而取一,過者,以違令論之。
起因自然是由於在明朝開國初期,商業被元朝掠奪性的破壞,所以明太祖朱元璋為了恢復商業,宣佈對大部分商業免稅。帝諭戶部曰:“曩者奸臣聚斂,稅及纖悉,朕甚恥焉。自今軍民嫁娶喪祭之物,舟車絲布之類,皆勿稅。”
而就算是徵收,其徵收的商稅也很輕:凡商稅,三十而取一,過者以違令論。看看這句大明律,大家就知道知道是什麼意思了,那就是說,只許低,不許收高於三十而取一的稅率。
而大明整個朝代,其農稅大概佔百分之七十五左右,而鹽稅大約佔百分之十,另外皇莊以及各亂七八糟的收入加起來,大概佔了約百分之五,剩下的百分之十,就是大明的商稅收入。
說個簡單點的比喻吧,大明立國數十載,至那永樂年間,鄭和打通了海上的貿易路線以來,而且,經由大明之初,一直輕商稅,使得大明的相當一部分地百姓,都投入到了工商業貿易中,這其中,當然不乏讀書人。
甚至可以說,大明的商業貿易的重磅,其實也就是掌握在那些讀書人的家族手中。或者可以這麼說,那些商人和士大夫階層勾結在了一起共同致富才對。明朝,官員不可收稅,太監同樣你想收也收不著,而進士和舉人,同樣也在免收稅賦的範圍之內。
也就是說,只要你是讀書人,你的家族做再大的生意,只要掛著你這位進士或者是舉人的牌子,就可以明目張膽,並且合情合理的避稅。
另外還有一件重大事項就是明朝海禁,洪武年間,明太祖朱元璋出於政治上防範日本的需要和經濟上重商主義的考量杜絕貴金屬外流,以及沿海軍閥餘黨與海盜滋擾,在對外貿易上除允許部分國家或部族透過“朝貢”的方式進行貿易外,其他私人海外貿易一律禁止。
這也就是海禁的由來,海禁的主要物件就是商禁,禁止中國人赴海外經商,也限制外國商人到中國進行貿易。此令於永樂年間伴隨鄭和航海,隨著大明海防的鞏固和社會的穩定,禁令漸弛,最終曾告取消。但是,永樂年間,雖然開了海禁,卻沒有一個人拿出一個合理合規合法的章程來,告訴大家這海事該怎麼做,該怎麼貿易通商,該怎麼徵收稅賦,這些,完全沒有,以至於朱祁鎮聽到了羅亨信這位永樂年間就已經上班的老大臣地這番話之後,特別的無語。
一個國家,既然要進行海上貿易,居然連個章程都沒拿出來,甚至於連個試行條例也沒有,這也實在是顯得太瞎扯淡了點。而且,至太宗亡故之後,海貿之事,自然更加地顯得安靜,或者說又彷彿被大明的官員們很默契地遺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