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個有趣的故事:威廉一世在位時,想在波斯坦建一個行宮,大興土木,建的當然是要多好有多好,國王去這個行宮裡欣賞的時候,怎麼看怎麼不對勁,發現視線範圍內有一個大磨坊特別礙眼,礙眼咋辦?拆了唄,國王開始還找了點藉口說是國家徵用這塊土地,想把它買下來再拆掉,結果碰到個拆遷釘子戶,老磨坊主不同意,國王想啊,肯定是嫌錢少,那就再給他加點,老磨坊主還是不賣,加多少也不賣,這不成心跟朕作對嗎?威廉一世也懶得再和他廢話了,直接定性為刁民,強制把磨坊拆了。
磨坊主屬於俗稱一根筋的人,一紙訴狀將國王送上了被告席。國王是被告,這可是爆炸性新聞,怎麼審理,全德國可都看著你呢,法官說啥也得公平判決,硬是判決國王敗訴,私有財產神聖不可侵犯,判決國王恢復原狀,賠償損失。要是放在咱們這兒,先是把國王當成被告都讓人不敢想,還指望法官公平判決?不信的話不用你去告誰,你現在去舉報個縣長、鄉長試試?國王也不敢再玩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