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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部分

發生了戲劇性的變化,幾個省部級高官被牽扯了進去,成了一個震驚全國的大案。

以內閣學士(相當於國務委員)繆沅為組長的中央辦案小組在雍正六年五月初抵達濟南。一到濟南,他們馬上調集檔案,連續提審相關人員,該打板子的打板子,該上刑的上刑,事情原來並不複雜,調查也很順利,所以很快就結了案。按照辦案的老規矩,中央辦案小組組長繆沅應該向雍正遞交一份報告,將所瞭解到的情況做總結性彙報,並請示對相關人員的處理意見。報告遞上去之後很快有了回覆,繆沅接到了雍正對朱成元等人的處理意見。地方官員任職期間出現虧空,一般是要抄家賠補的,這次也不例外。事情到現在為止都還平平無奇。但是比較意外的是,朱成元的家產有限,按照時價估算,僅值2860兩銀子。這說明,朱成元的虧空好像並不是自己貪汙了,否則不可能只有這麼點家產。更加意外的是,抄家抄出了一份新材料,正是這份材料引起了雍正的憤怒,以致案件的性質起了根本性的變化。

這份材料是一些賬簿——這些賬簿記載的不是朱成元的家庭開支情況,而是朱成元任內給各個上級領導送禮的詳細記錄,包括有字賬30本、無字賬1本、散賬28頁,總共273頁。雍正對此產生了極大的興趣,要求繆沅馬上派人將這些賬簿送到北京去。雍正看了這些賬簿,發現在過去的二十幾年中,山東從巡撫、布政使、按察使,到道臺、知府,凡是朱成元的上級沒有不收禮的,特別是巡撫黃炳、布政使博爾多、按察使餘甸收受禮物的情況在朱成元的送禮賬簿裡面都有明確記錄,這讓他大為光火。書 包 網 txt小說上傳分享

一 朱縣令的送禮簿(2)

雍正生氣是有原因的。黃炳、博爾多、餘甸三個人組成的山東省政府領導班子,完全是雍正親自提拔點派的,時間在雍正元年和二年。雍正接過康熙的權力棒之後,大力提拔自己信得過的高階官員。黃炳是康熙五十五年(1716)從浙江鹽驛道任上升任山東按察使一職的,此後六年他一直原地踏步,雍正繼位之後,康熙六十一年十二月黃炳被跳級提拔為山東巡撫。按照通常的情況,巡撫是從布政使升任的,按察使要先升任布政使才能再升巡撫,就像現在副省長要升省長,才有可能升任省委書記一樣。不僅如此,過了一年半不到時間的雍正二年閏四月,雍正又提拔黃炳為內閣學士,調到中央任職,很快又授予他刑部左侍郎(相當於司法部第一副部長)的實職。這樣,黃炳等於成了一個國務委員兼司法部第一副部長的重要角色。應該說,黃炳在兩年多的時間裡實現了三級跳,升遷之快讓人目瞪口呆。雍正一再跳級提拔黃炳,對黃炳來說顯然有知遇之恩,但是就是這個黃炳,居然辜負了自己的信任,這自然讓雍正氣憤不已。當然,這只是讓雍正生氣的一個原因。

此前,地方官員薪俸不高,雍正元年山東開始實行火耗歸公和養廉銀製度,地方官的收入有了大幅度的提高,辦公經費也已有了充分保證。雍正希望以此杜絕省級官員收受下屬禮物的官場陋習。從朱成元的送禮簿來看,黃炳等人並沒有因為有了養廉銀就不再收禮,這使得雍正的心願落了空。看來地方官員對他的政策是陽奉陰違,這是讓雍正生氣的第二個原因。

更讓雍正氣憤的是,朱成元送禮簿上送禮的時間、數額寫得一清二楚,但是雍正讓人詢問黃炳、餘甸,要他們自己坦白交待山東任上到底收受了多少禮物的時候,兩人竟拒不承認自己曾經收受過朱成元的禮物,更不願交待當時收受全省下屬官員禮物的總體情況,而是掩飾支吾,百般辯解,這是讓雍正生氣的第三個原因。

這個時候,博爾多、餘甸二人也已升遷,不在山東。餘甸任順天府丞(相當於北京市副市長),博爾多任江南布政使(相當於江蘇省長)。餘甸是進士出身,在官場上一直有清官的名聲。黃炳、餘甸既然拒不承認,更沒有悔改的意思,雍正惱火之餘,下令將他們革職,送往山東交由總督田文鏡(山東本來沒有總督,巡撫是最高長官,因為吏治需要整飭,雍正特意設定河東總督一職,由田文鏡出任,此職在乾隆上臺之後被撤)、巡撫嶽濬審訊,並且交待如果他們還是不肯老實交待,那就動用刑具,大刑伺候。對於身在江南的博爾多,雍正命令代理江南總督範時繹負責辦理,待審出博爾多收禮確切情況之後,將案卷移往山東。黃炳、餘甸在山東受審和招供的具體情況沒有史料留下來,只知道審訊的結果是黃炳收受屬下以過節名義所送的銀子達到199000兩,餘甸收受的銀子是2100多兩。(餘甸在山東按察使任上很短,從雍正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