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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

子吞吞吐吐地回答。

平時要是沒什麼事情,除了景宣,基本沒人上來。這兔子肯定是不瞭解情況被慫恿來的,單純得很,一點也看不出是名牌大學的。

我也懶得多做解釋,提醒他:“出了什麼事啊?”

他這才算反應過來:“老闆!樓下有人鬧事!”

我把最後一口飯吞掉,然後默默地想,廚子,我今天註定要表揚你。

我本來就有近視,這幾年身體又不太好了。現在視線還是模糊一片,但路還是走得了的。扶著牆從辦公室裡下來,一樓果然已經天翻地覆。我仔細看了一下,發現鬧事的居然只有一個人,可見他的破壞力有多大。

我就想,這樣的情況,一般只有耍酒瘋才能如此激發人的潛能。

這麼說就不是我的保安不給力了。我當初為了吸引顧客,擠掉別的酒吧生意,想破腦袋給酒吧搞了個規矩:凡在這裡辦得起VIP的,除了最普通的優惠以外,還將得到酒吧最大最全面的服務——失戀了想砸就砸,生日時想開praty就開praty,酒吧將以你的一切為主——若你能為你的所做所為負起責任——事後給錢。

當然,也為了不真的搞出什麼大事,辦了VIP的那幾位我也是觀察很久,謹慎下決定。他們不僅是錢多,而且都是些丟不起臉面的人。

但凡事都有萬一,我也不是沒想過這種情況。

我拍了拍圍在那兒的一堆柔弱酒保少年們,讓他們給我讓個位,想知道到底是哪位土豪讓我瞎了眼。我認真地站了一會兒,才後知後覺看了半天什麼也沒看清。但當我努力眯著眼睛看那人的側臉時,整個視野突然都清晰了。

我站在那兒,又看了一會兒。

接著,我剝開人群走了過去。

這個瘋子果然還是有理智的。看到另一個瘋子踏著滿地玻璃碎片靠近他,並沒有將手裡的啤酒瓶和破板凳招呼過去,而是緩緩地停下了手。

眾人終於舒了口氣。

只有我冷著臉,因為我的破事才開始。

——

“我送你回家?”我微微皺起眉,看到他的牛奶色的側臉被劃出一道輕微的血痕。

他的脖子似乎難以支撐頭部重量,整個人都歪向一邊。頭髮很柔軟,據說這種人脾氣會很好,而在我記憶裡也確實如此,所以我實在想不出來,他為什麼會來耍酒瘋。

“……算了,走吧。”

我將他手裡的酒瓶子放下,然後拉著他走出酒吧等計程車。出門前我叫了景宣,將那張掉在一片狼藉中的VIP卡給他,讓他查查到底是哪個好人的。開店幾年,保安和酒保早就把那幾個VIP給記住了,就算鬧事一般也不會讓我出面。今天明顯是因為這位“金主”很陌生。

我卻是和他熟的。

我們原來,是情敵。

——

“住在哪裡?”

雖然喝醉了,他的眼睛還是清清亮亮的樣子,但我就是知道他喝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