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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

我知道我既然回到C市,就可能再遇到他,但沒想到這麼快。而我以為我再次看到這個男人,心中一定會湧出許許多多的感慨,但是實際上此刻腦袋一片空白。

心卻猛地皺縮起來。

我順著他的視線望過去,以他現在的方向,大概,哦不,是一定回和我碰上——晨晨居然牽著一個小男孩的手,而那個孩子的臉蛋,明顯有有幾分他的樣子。

我微微晃了晃頭。

大概真的是孽緣吧。

我仍然掛著一如既往的微笑,快步走過去,希望能在和那個男人碰面之前離開——雖然不太可能,但我不是為了自己,我看到是他沒什麼關係,但他肯定是不想見到我的,要是真的發生點兒什麼爭執,太難以控制。

五年前我就深知這一點。

——

“澤澤。”我一走近,晨晨就看見了我,她叫我了一聲。

我挑了挑眉。小孩子還不太能分得清平翹舌音,“zhe”被她說成了“ze”。自從她媽媽開玩笑似的喊我“哲哲”,她也跟著喊,連“叔叔”都省了,怎麼改都改不過來。

不過我也由著她。小孩子總是有一個自己的世界的,我爸是小學老師,又是班主任,一輩子都在跟毛孩子打交道,搞得我一直都很會和小孩子打交道。

但我也有些苦惱,因為晨晨不是普通孩子,而後來我也發生一些事情,使我漸漸不懂怎麼應付那種沉默。

我在晨晨面前蹲下來,摸摸她的腦袋,笑著說:“晨晨今天過得高興嗎?”

她看著我,沒說話,眼睛亮得像一顆寶石,卻好像太過透明。她仍然和小男孩手握手。

我只好又摸了摸她的頭,一邊打算把她抱起來。我笑得更加溫和,“我們回家還不好?”

然而她除了一開始叫的那聲外就沒再說話,倒是牽著她的小男孩開了口,他扭頭對著她:“謝晨,我要回家了,我看見我爸爸了。”

說著,鬆開了晨晨的手。說來也怪,晨晨像是聽到了咒語,也乖巧地朝我伸手讓我抱。我還沒感嘆這就是友誼的力量啊,就感覺背後有人走過來。

我緩緩站了起來,轉過身。

他也正,打量我。

這一幕,要是放在文藝小說裡,絕對叫作“千迴百轉”,那是要用大段大段的環境描寫心理描寫才撐得起場面的。

可這是現實。不知道為什麼,我反而鎮定下來。我不太敢看他的臉,於是只有直視他普通年輕人相差無幾的裝束,這一看我就更覺得驚訝了——他和原來印象中的差別實在太大了,搞得我發愣也發得得非常不合時宜,盯著他的上身像泛起了花痴。

我只是突然想起很多以前的事情來。

我想起當年遇到他,他才是大二的樣子,但已經能把西裝穿得很有味道,而我只有體恤牛仔褲。我原來有一個喜歡了幾年的青梅竹馬,也是和我一樣的裝束。

所以我當初第一眼就被他吸引,也不是沒有理由的,佛靠金裝人靠衣裝,他那個時候,太好看了。

但是現在轉變這麼大……呃,不會是他情人嫌他太成熟吧?

……我為我的阿Q精神點了個贊。

“你在想什麼?”

我立馬驚得抬起頭,看到他微皺的眉頭。

“沒有。”

這麼多年,我還是對他的某個表情會有反射性地動作,我原來非常怕他不高興,因為我喜歡他。現在也怕,原因卻單純了許多。

“……沒什麼。”我邊捏了捏褲邊說道。但是我剛才的反應大概有些過激,讓他的眉頭又皺得深了一點,我連忙讓自己笑了起來,儘量用生疏有禮的表情,還選擇了一個他應該會喜歡的稱呼,“齊先生,好久不見。”

我話音剛落,卻發現他的眉頭皺得更緊了,一言不發,一股股熟悉的寒氣散開,讓人感覺彷彿從脊樑骨刺下來,冷得我忍不住想緊緊縮起脖子。

這下我真有些不知所措了。但最終卻是他稍稍點了點頭,說:“確實好久不見。”

他也不過站在那裡,臉上沒有任何表情,但我還是一秒鐘都不想待下去了,“那個。”我連忙說,“孩子怕餓,我先帶孩子回家了。”

他沒有停頓,“好走。”

我胡亂地點頭,兩個人擦肩而過。

——

直到走出很遠的距離,我還是不敢回頭,但忍不住放慢了腳步。

明明拼命要逃的人是我,心裡卻又隱隱泛起一陣難過。這輩子,大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