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耽於對偶像的痴迷的歌迷會相比,“華仔天地”的層次自然高了許多。
不過,歌迷之間小小的磨擦也偶有發生。
2003年,劉德華與黎明在《無間道》一片中合作,兩人都是“四大天王”中的演技才子,都曾獲得過不同影展的影帝稱號,私下裡,兩人都表示一定會傾心合作,並且,在該片中,兩人均未提出增加片酬的要求。
但後來,香港個別媒體大肆炒作,說劉德華與黎明為爭戲分大斗,引起雙方歌迷、影迷的相互攻擊。
對此,華仔和黎明都親自給寰亞公司發去傳真,表明各自立場。
黎明在傳真中明言:“我會做好我本分,期望合作愉快。”
華仔更是立場鮮明地說:“不要在這一點上著筆,這會令雙方影迷可能誤會爭執,原本沒事的也會出現問題,這是沒有意義的。”
兩位天王——尤其是劉德華的鮮明態度,使風波很快平息。
前面說過,歌迷會的成員大多是天真浪漫,喜歡做夢的青春少女,她們中不少人把劉德華當作自己永誌不忘的愛戀物件。
因此,總有一部分歌迷、影迷沉溺於對心中偶像的苦苦追隨之中。
她們給劉德華寫信,收集有關劉德華的一切資訊;更有一些忠實的歌迷,想方設法探聽劉德華的行蹤,尋找機會與自己的偶像接觸。
每次有劉德華出現的地方,即使是在深夜,也總可以見到幾位少女在耐心等候,等著與自己心中的偶像見上一面。
有時,更有專注的歌迷、影迷通宵達旦地陪著偶像拍戲,其恆心、耐心,確實令人感動。
有一位劉德華的忠實追隨者,多年以來,只要有可能,便不知疲倦地跟隨在劉德華左右,後來,女孩有了男朋友,但陪伴劉德華拍戲、等候劉德華出現,(奇*書*網…整*理*提*供)仍在他們的戀愛生活中佔有很重要的內容。
終於,他們要結婚了,但女孩明確地向自己的未婚夫表示,在兩人結婚以後,自己仍然會是一個劉德華的追隨者,還是要經常去看劉德華拍電影,希望對方能夠理解她的感情,而且,最好,丈夫能夠陪同前往。
面對歌迷如此的熱情,劉德華只能冷靜對待,他說:“她們對我是介乎朋友與歌迷之間,一方面,她們很擁護我,但卻並非完全盲目的,遇有不對之處,她們同樣會提出批評,我想,她們應該是把我視為一個長者吧!”
但是,得知另一些歌迷、影迷的過火行為,劉德華就有些坐不住了。
2006年3月下旬,內地許多媒體相繼報道了蘭州姑娘林鵑(化名),為見偶像劉德華而傾家蕩產的訊息。
1994年2月的一個晚上,16歲的林鵑做了一個奇怪的夢。
這以後,劉德華的影子幾乎出現在她的每一個夢中,12年不變。
為此,林鵑的精神幾乎到了崩潰的邊緣。
為了能和劉德華見一面,早在1997年9月,她父親就借了10000元錢,讓她隨旅遊團去香港,誰知因時間太緊未能如願。
2004年10月,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