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在戰略、戰術上根本不需要的半尋樂性的殘暴行為;
六、交戰中應該對敵方使用的武器,用於原來用途以外。例如軍刀的試斬等。
大致有以上這些內容,尤其一、二是明顯的特徵。淪為戰場的國家,無疑是被侵略的國家。被侵略的國家進行反擊,把侵略者打退,反之,進攻對方的國家時,攻防位置立即變化,被侵略者變成了侵略者。這時由於報復心發揮強烈的作用,進一步增強了它的殘酷性。
戰爭本來是殘酷的。它彙集了人的愚蠢性(動物所沒有的,按說是非動物性的)。目前,擁有核武器的人類雖然清楚地知道下一次大戰中敵我雙方都不可能殘存下來,但卻在拼命地擴充核力量。這一事實說明了他們的愚蠢性。
但是,對於戰爭中敵我炮火交織的戰鬥中的殺傷是可以理解的。俘虜是作為“不再作戰者”獲得國際法(《日內瓦條約》)人道主義的待遇而受到保護。即使在戰爭中,最低限度的人道主義也作為規則而必須加以遵守。但在侵略中卻有意識地無視這些規則不加以遵守。在戰鬥以外的情況下,對毫無抵抗的人使用武器。美化戰爭源自戰場的規則。為了取勝而掩飾不擇手段的戰爭本質,把體育中“勝負”似的錯覺帶進了戰爭之中。
然而,侵略戰爭徹底地暴露了戰爭的本質。它使人們認識到在戰爭中是無規則可循的事實。
在戰爭中人們之間甚至連作為人所必須遵守的最低限度的規則都不能遵守,這就是侵略戰爭的實態。對本書提供證詞的人,現在都是極普通的善良的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