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鄉遭災流落異地的災民,不想返還原籍的話,可在當地府衙掛上號,然後找一處地方落腳,開荒種地養活自己。
三年後,官府清查人口重新造冊時,自會添上去。
但要確保,此人不是逃民,也不是逃犯。
之所以有這個規定,主要是防那些想逃避賦稅,或者想到那繁華富庶之地安家,戶籍遷不走,就故意偽裝成流民的人。
孟里正覺得流浪漢肯定不是這種,關北又不是繁華地,腦子有病才想往這遷。
至於第二種……
季把流浪漢安置在土屋那會兒,他覺得不妥,偷摸去看過一回。
被嚇得如何滾尿流且不提了,他當時就認定流浪漢非惡即歹。
為此他特意去了趟縣衙,發現近兩年朝廷下發的重犯通緝告示中,面貌特徵各方面並沒有和流浪漢相符的,這才稍稍安了點心,但還是有些疑慮。
他把這疑慮說給了季聽。
季怕他查來查去,最後查到逃兵上去,忙轉動腦筋,為流浪漢現編了一個悽慘的世背景。
大致就是,流浪漢原是有錢人家的少爺,和家人外出時遇到了山匪,家當被搶劫一空,全家都遭了毒手,只有他險險撿了半條命,流落到大豐村。
孟里正聽罷,很是同了一番,顯是信了。
季鬆了口氣,問他怎麼個特例法?
孟里正就給她解說了一下。
“要麼運氣好,逢上普天同慶的大喜事,朝廷開恩大赦天下,準全部浮逃人無罪,那麼他們便可立刻落戶。
要麼就是入贅到家境殷實又缺男丁的寡婦家,再或者你這種女戶……這個規定,也是近幾年才有的,朝廷為了鼓勵……咳。”
孟里正話沒說完,季也知道是什麼意思。
不就是為了鼓勵生育嗎。
其實何用鼓勵?只要國家太平,老百姓吃飽穿暖有地種,人口自然會上漲。
總比竭澤而漁之後,再想盡各種辦法亡羊補牢的強。
不過這些都不是她該cao)心的事,她能管好自家一畝三分地就不錯了。
“所以流浪漢可以入我家戶籍,然後我們才能領婚書,婚事才算成,對吧?”
孟里正點頭,回屋拿了筆墨出來,放在當院的桌子上。
“你要真決定了,就把你家基本況寫上去,流浪漢的添到最後,知道怎麼寫吧?算了,還是我來給你說說。”
孟里正讓她寫的這個,其實就是大周的戶口簿,有點類似於唐朝的“手實”。
季在腦子裡想了一會兒,提筆落墨。
“戶主,季,年拾陸歲,丁女,左耳垂有痣,女戶。
男,大寶,年陸歲,繼弟。
右件人見有籍。”
這句話是說,季和大寶目前都有正規戶口。
“夫……”
寫到夫的時候,季停了下來。
這裡只需要再寫上流浪漢的別、姓名、年齡、體狀況以及上戶口時間,就完成了。
可惜,季除了知道他別男,對他的姓名和年齡一無所知。
“那個,里正叔,我想起來我還有點急事,要不我拿回去,寫好給你送來。”
里正又不急,擺擺手同意了。
季拿著那張紙,直接去了土屋。
她昨天離開時交代過流浪漢,讓他這幾天哪也別去,免得需要他時找不到人。
結果去到土屋,又是空的。
本來時間就不夠,總不能再像那天似的等到天黑。
季估摸著流浪漢去後山了,把土屋門帶上,也去了後山。
流浪漢怕嚇到村民,上山下山都是小路,但問題是小路也多的,不知道是哪一條呀。
季根據從土屋到山腳的來路判斷了下,覺得流浪漢很有可能選的是東邊,於是她很果斷的選了西邊。
若是可依據常理來推測流浪漢的心思,她也不會每每被堵的啞口無言了。
小路不比大道好走,等氣喘吁吁爬到半山腰,季開始後悔了,怕是自作聰明白跑了一趟。
兩手撐著膝蓋,彎腰喘了會兒氣,決定還是回去老實等著吧。
結果一抬頭,就看到正前方一個高大的影正朝這邊走來。
他頭髮仍披散著,很好認。
深秋天氣,還穿著單衣,也怪季,以為他九月份會走,就沒有給他備厚衣裳,最近焦頭爛額,更沒時間管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