橫練十三太保的仇嶽擊昏,那麼,隨手抄起一把篆刻刀,黑暗之中,聽聲音辨位,除非仇嶽有本事把橫練功夫練到眼睛的玻璃體上,顯然,這是不可能的。
一擊致命,這就是特種兵。
丁一走到那個被他砸昏的矮壯漢子身邊,拔出這人身上的短刀,毫不猶豫,閃電般一刀斫下,已將對方手筋斬斷,那人痛醒張口,一隻木屐已塞進嘴裡,將他要吼出的慘叫,硬生塞了回去。
然後是絕無遲疑的第二刀,全然無視對方眼中劇痛之下,忍不住流露出來的乞求神色,依舊斫了下去,斬斷對方另一隻手的手筋。
一個曾和毒梟周旋十年的特種戰士,對於還有戰鬥力的敵人,想把自己閹割的敵人,丁一完全沒有什麼憐憫可言。
“秀才公!”那矮壯漢子看著丁一退開,吐出口中的木屐,傲然說道,“想不到身手好不止,還真他孃的有種!是,這鳥事,是老子們對不起你。但他孃的這樁事,一不為財,二不為名,你也別問是誰指使,操他孃的,俠之大者,為國為民!老子不悔!”說罷吐出一截東西,眼看嗆咳起來,臉色漸變。
注:《雙槐歲鈔》卷第七:“南海賊黃蕭養者,衝鶴堡人也……使人藏利斧飯桶中,破肘鐐,越獄而出,凡十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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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威脅(二)
丁一用刀去拔那灘對方吐出的物件,卻是齊根咬斷的舌頭。
這時那矮壯漢子已臉色青灰,死得再無氣息。卻是沒有了舌頭,嘴裡大量出血,血液湧入氣管,造成的窒息死亡。
“不悔?”丁一無奈地搖了搖頭,苦笑道,“你以為自己姓楊麼?”
丁一望著房裡兩條死屍,這個局,看來已經不容他慢慢謀劃了,已經有江湖豪客被人洗了腦,覺得把他丁某人閹了,是為國為民。再拖下去,下回來個七八人,裝備了弓弩之類,他現在這身軀,又沒一杆突擊步槍在手,怕是扛不下的。
“忠叔!”丁一走出房間,大聲地叫喚著老管家,先跑出來的是睡眼惺鬆的劍慕,卻被丁一吩咐道,“回去睡你的覺,不叫你不許出來!”
“少爺,有些事也許該跟你交代一下了。”在丁一頭頂的飛簷上,傳來了忠叔的聲音。
然後便見忠叔極為輕盈地從飛簷上縱身躍下,立於丁一面前的忠叔便是那個忠叔,但忠叔已不是那個老管家忠叔。
他的背不再佝僂,便是這年邁的骨架也足以看出忠叔昔年必是魁梧雄壯的體魄;他的眼皮不再半垂,他抬起頭來,臉上深刻的法令紋使得尚未開口已然不怒自威:“少爺,老夫從他們給狗喂藥炊餅時,就守在這裡了。”
忠叔這麼說,丁一自然明白他的意思,那便是這個過程忠叔都看在眼裡,無須再去掩遮粉飾。
他不再自稱老奴,因他本就不是奴僕。
要麼不說,要麼說實話。
丁一伸手一讓,對忠叔說道:“請
。”
忠叔走進屋子裡,並沒有馬上問丁一什麼話,而是掌著燈,仔仔細細看了每個角落。
然後他坐下問了一個跟房間裡兩具死屍毫不相干的問題:“你把雷九天做了?”沒等丁一開口,他便指著牆上掛著那刀,“老夫認得那把雁翎刀,三十年前雷九天的父親跟大哥借了六十兩赤金,才購得那把百鍊秋水雁翎刀。雷九天但使一息尚存,這把刀便不會離身!
“為什麼?”
丁一望著大馬金刀踞坐在椅子上的忠叔,笑了笑沒有說什麼。
忠叔必定是殺過人的,而且還是殺過不少人,殺人多了便有殺氣,或者說因為殺得人多的某些細微動作,會讓敏感的人感覺到一種恐懼——正如狗見屠夫不吠——前世丁一接觸過的那些毒梟、殺人犯身上的那種殺氣,遠遠沒有挺直了腰背的忠叔來得濃烈。
其實丁一早就覺得忠叔有問題,不必等到他老人家自言自語說漏嘴的那句:“縱橫江湖……”丁一幾乎很難查覺到忠叔的腳步聲,方圓二十步內要躲過丁一這種人的耳朵,絕對不比蚊子躲過蜘蛛的網更容易。
“為什麼?說!”忠叔再一次問道,聲音仍舊不大,但已帶著一種不容拒絕的味道。
丁一併不慌亂,他可以肯定的一點,就是忠叔並沒有發現自己已不是那個丁秀才。
因為忠叔檢視了現場,現場裡幹掉那兩個殺手,並沒有超乎這個身軀的力量或敏捷,屍體上致命傷也沒有什麼特別的印記,只要檢視了屍體,可以看出丁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