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千兩就一千兩,我們買了。”說著掏出一錠看著有十兩重的銀子,“這是定金,這碗你給我們好好地收著,兩個時辰內送銀子來。”
旁邊的人見沒了自己的事,紛紛嘆息著散了,藍褂子揣掇著文志偉趕緊回去取銀子,文志偉便帶著藍褂子去了錢莊,幸虧印章一直都是隨身帶著的,這會兒要兌銀子也還不是太難,不過這六百兩可以說是文志偉全家一輩子的積蓄了,一下子就這麼全都取了出來,額上還是冒出了不少冷汗。轉念一想只要一轉手,好幾倍的銀子就到手了,他又興奮得雙手發抖。
看完整個過程,林方曉木然地看著易楊:“這就完了?”
“完了。”
“說好的報仇呢?”
“全副身家買了一隻不值一文的破碗,還不夠你出氣的呀?”
“破碗?不是古董呀?”
“哪來這麼多古董?這年輕人一看就是幾代貧窮的人,家裡怎麼可能有這麼值錢的東西?如果他不是那麼貪心,稍微用心想一想,也不會就這麼掉進這個局裡去啊!”
“哈哈,你是說他花光了家裡所有的錢只買了一隻破碗?易楊你太厲害了,怎麼想出個這麼陰損的法子?那接下來呢,還要做什麼?”林方曉樂得哈哈大笑!
“那就要看看你怎麼想了,要是你想讓他們家家宅不寧,無法安生過年的話,我們還可以想個法子讓他最重視的人把碗給打碎了,讓他們好好地鬧上一場。”
林方曉認真地想了想:“這樣不好,還是讓他知道是自己上當受騙了比較好玩。哈哈,文家大嬸可不是好相與的,回去肯定得跪搓衣板。”
藍褂子陪文志偉取了銀子回來,順順當當地買了年輕人的舊碗,考慮到省城路遠,兩人商量好當天就到縣城裡去找家古董店看看,如果價錢合適,便在縣城賣掉算了,省得來回跋涉。
這麼說定以後,藍褂子讓文志偉先在路邊等著,他去車馬行僱車,文志偉想著寶貝在自己手上,也不怕他走掉,便等在路邊,沒想到這一等便是一個多時辰,林方曉和易楊都已經逛完街買齊東西回來了,藍褂子還不見蹤影。
文志偉似乎也覺察到了有什麼不對,小心翼翼地從懷中取出用布裹了好幾層的瓷碗,上上下下仔細看了好幾遍,做工粗糙、畫工拙劣,怎麼看也不像是值錢的寶貝啊,不由得出了一身冷汗。
匆匆回到剛才那年輕人的家,靜悄悄地連個鬼影都沒有,文志偉顫抖著雙手一次又一次地擦拭著頭上的冷汗,揣著裹著瓷碗的布包,找到了鎮上唯一的一家當鋪。
“什麼破爛東西,也好意思拿來當?送給我餵狗都不要。”
文志偉點頭哈腰:“掌櫃的您再細看看?這可是官窯的青花瓷啊!”
“笑話,你當我是三歲的小孩好糊弄啊,什麼官窯,鄉下的土窯燒得也比這個好!快走快走,別耽誤我做生意。”
“啊!”文志偉身子一軟,整個人癱在地上,當鋪的人嫌他晦氣,拖了出來扔在街上,“噹啷”一聲,那隻破碗也扔在身邊,倒是結實得很,居然也沒摔破。
林方曉本以為自己會開懷大笑,但看見文志偉一臉失魂落魄地坐在地上,臉上的皺紋如同苦瓜似的,佝僂著肩膀,整個人好像老了幾十歲,想到他畢竟是文思明的父親,心裡無端地就難受起來,搖搖頭嘆了口氣:“唉,自作孽,不可活。”
易楊瞭然地拍拍她的肩膀:“別想那麼多了,回去吧!”
據說當天晚上整個文家關起門來鬧得雞飛狗跳的,幾天以後村裡才有人看見文志偉出門,整個人瘦了一圈老了十年,背也是彎著的,膝蓋似乎受了傷,伸也伸不直。
作者有話要說:
☆、殺豬菜
林家這一次請客可是下了本的,光是要宰的豬就準備了三頭,提前一天就不給喂東西了,只給喝點淡鹽水,清清腸胃,收拾肚腸的時候乾淨。豬必須是養了兩年的,體型長成還沒上膘,肉味最香又夠筋道,才養一年的當年豬是不行的,肉太嫩,不經咬。
屠戶林一刀那裡也早早就說好了,到那天一大清早就會過來,林屠戶長得五大三粗,膀大腰圓,不管是多肥多壯的豬,從來都是一刀斃命,從來不需要補上第二刀的,所以大夥兒給了個諢名“林一刀”,叫順了口,本名倒沒什麼人記得了。
鄉下人的宴席沒什麼講究,就是要吃個豪爽,精工細作的精細小菜可不適合這兒,大老爺們要的就是大口吃肉大碗喝酒,不管是哪家殺豬請客,菜都只有四個:一盤子拆骨肉,一盤子豬血豆腐,一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