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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6部分

也看到扎西多吉孫子臉上那明顯的失落表情,可是自己也沒有辦法,鍾文秀這才走過來笑道:“不過姐姐可以讓你知道,文書上面是什麼東西哦”。

扎西多吉的孫子一聽,馬上就興奮起來問道:“姐姐,是真的嗎?”

李強聽完鍾文秀的話,轉過頭笑道:“文秀,你不會是要帶他去看,讓我一個人回去吧!”李強也知道,鍾文秀現在也沒有多少的事情,如果鍾文秀高興的話,李強倒是願意染個扎西多吉的孫子去陪伴一下鍾文秀,鍾文秀搖了搖頭笑道:“你以為只有你有事情,我一天就知道玩啊!我們現在就打杭洲博物館的電話,問一問不就知道了嗎?”

李強聽完一笑,馬上就說道:“等一下”,說完李強就打了一個電話給黃鶯,很快訊息就傳過來,李強笑了笑對著扎西多吉的孫子笑道:“你們得到的文書其實是一份契約,不過是一份十分普通的契約,價值並不高,不過也算是難得了,現在都知道了吧!有沒有高興一點啊!”

扎西多吉的孫子沒有說話,而是歪著頭問道:“姐姐,到底什麼是契約啊!”鍾文秀一聽,趕緊笑道:“這個就要問你李叔叔了,他可是一本活字典啊!”

李強聽完鍾文秀的話,無奈的苦笑一下才緩緩說道:“契約是兩人以上相互間在法律上具有約束力的協議。契約法所關心的是實現所約定的義務。通常,契約責任是以自由同意為基礎的(契約自由原則)。

雙方合意簽訂具法律效力之契約的法律行為稱為契約行為。相關各方共同訂立並遵守的條約文書:契約既固,未旬,綜果降。特指有關買賣、借貸、委託等事項的文書字據:按原契約履行義務。其中比較有代表意義的就是日本東京外國語大學國立亞非語言文化研究所於勁,年3月出版了由唐立、楊有賡、武內房司主編的《貴州苗族林業契約文書彙編“防一,喲)第一卷史料編》一書。全書用銅版紙印製,精裝,大舊開紡頁,裝幀十分精美。書中將契約原件的照片和全文排版並列印刷,每仵之首撰有簡約說明文字,便於讀者對比理解。這可以說是一部非常珍貴的我國苗族舊時契約文獻的彙編。

書中所收苗契,主要是貴洲省錦屏縣文鬥寨和平螯寨苗族先人們所留下的林業契約。我國貴洲省民族研究所的楊有賡先生,年輕時即進行民族學研究的田野調查工作”喲年代,他在貴州苗寨收集了勁多份清代苗族的林契,進入田年代以後,楊先生先後有研究苗族契約的論文問世,引起日本學者的注意,日本學習院大學的武內房司先生,連續三次赴錦屏考察,他們一起在苗寨又收集到苗族同胞珍藏了幾代人的凹多份林契。這兩次的收整合果,組成了現在這本彙編。這些契約絕大多數是楊先生為出此書從當地苗族群眾中借出來的,由於得到日方資助,所以該書在日本出版。

這些苗契使用漢字寫成,最早的一件訂立於乾隆元年“傷年),最晚的一仵訂於民國糾年“喲年)。所有契約按性質分為如下幾類,每類都按年代順序排列:a、山林賣契鴉件:B、含租佃關係的山林賣契功件:c、山林租佃契約或合同口仵;0、田契歷件:E、分山、分林、能艮合同刃件;F、雜契(包括荒山、菜園、池塘、屋坪、墓地之賣契及鄉規民約、調解合同等)馮件:G、民國賣契刀件。

經過認真收集和精心整理的這些契約具有重要的研究價值和文獻學意義。

扎西多吉的孫子聽完想了想說道:“李主席叔叔,我知道古董和文物的價值就是考察以前發生的事情,但是這契約到底有什麼用啊?“

李強還真沒有想到扎西多吉的孫子會問出這樣一個問題,笑了笑說道:“一、它們充實了我國契約研究的文化寶庫。我國是有著長期封建社會歷史的文明古國,隨著封建土地所有制的發展,私人土地的買賣、典當、租佃、招佃以及銀錢借貸等,形成了大量的契約文獻,這些文獻既真實直接地反映了當時社會人們之間的經濟關係,同時本身也作為制約人們交易行為的特殊手段直接參與到經濟生活中去,併發揮作用。這些東西理所當然地引起了史學家們的重視,上個世不曲年代,各地契約文書的整理出版即成風氣,徽洲文書以其數量和現模最為有名。

,幟年以後相繼有《微州千年契約文書》、《明清徽州社會經濟資料叢編》等史料問世。這些資料都成了研究我國古代社會經濟發展的重要文獻,但這些契約主要都是反映漢族的情況。近年臺灣學界也注意到契約文書研究的重要性,興起編輯出版之風。為了研究漢族和當地土著民族的關係,他們已將大量平埔族的古文書整理刊印出來,比如臺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