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這跑腿的活做多了,初七便也混熟了長安大街小巷。班子裡的春花愛吃的庾家粽子,還有小月愛吃的蕭家餛飩,那些有名的小店她都是常客。即使不是有名的小吃店,那些小飯館裡買的醋芹、雜糕、白歲羹、鴨腳羹,她也全都偷嘗過,知道滋味。店裡的夥計時常照顧她個頭小,身子骨瘦弱,兩三次便混熟了。初七拿著這些小菜零嘴回來,又惹不得人討厭,因而總算能在班子裡有一席之地。
沒有比初七更會適應環境的女孩。她就像雜草一般,在狼窩裡便是狼,在人群裡便是人。沒有人教過她如何做人,她自己早已知道如何生存於人世。後來,初七時常偷跑出去買零嘴的事被顏徵發現,便將她關了一天一夜,不給吃喝。江蘺偷偷送水和餅過去,她硬氣地沒動。受完了處罰,她下次照樣溜出去。女孩們見她竟依舊肯替他們跑腿倒也有幾分敬佩。她便這樣趁著每一個可能的縫隙繼續在長安的大街小巷來來往往。偶爾有一次,她路過平康里,看見裡面林立的妓館和招搖的女人,竟好奇地走了進去。那些站著招攬客人的流鶯並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