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但是歷任總統、司法部長和任何一位足夠聰明的政府官員都知道這些情報真正源自何處。儘管如此,貝爾部長對於我允許採取“黑包行動”的做法依然持有錯誤的看法。他所任命的檢察官聲稱WUO只不過是由一群“政治積極分子”發起的運動,而作為美國公民,該組織的成員理應得到憲法第四修正案的保護,儘管他們的目標是要實施恐怖行動和顛覆美國政府。司法部的律師開始與負責調查WUO的探員進行約談,顯然,他們這樣做的目的就是要為對我提出指控奠定基礎。
“有罪”(1)
在我退休後的幾個月裡,我發現調查的焦點開始逐漸轉向我。首先,我被視為洩露了聯邦調查局機密的嫌疑人。1974年4月,伍德沃德和伯恩斯坦出版了他們合著的《總統班底》,指明曾有一位政府高階官員向他們提供了有關資訊,在書中,他們將此人稱為“深喉”。四個月後,《華盛頓人》雜誌撰文認為,我最有可能就是那個所謂的“深喉”。幾乎與此同時,我以前聯邦調查局的同事開始反覆盤問我,想確認我是否曾向《紐約時報》的記者克魯森洩露過聯邦調查局的檔案。
1975年,作為水門事件的餘波,公眾對政府濫用職權的批評也擾亂了我的正常生活。在參議院,丘奇委員會開始對情報部門的越權行為展開調查,該委員會的助理與我約談了五次——但是結果卻徒勞無功,而且令人憤懣,因為對於我所說的話,他們對絕大部分內容都置之不理,而對一少部分內容片面加以曲解。
我盡我所能地向他們強調,我們國家對國內恐怖主義威脅的沾沾自喜和自我滿足,最終將導致災難性的後果。我同意某些批評者所提出的觀點,即沙利文手下的那些反間諜探員有的時候的確幹得太出格了。這些探員曾經潛入一些激進組織蒐集情報,並且損害了這些組織的許多成員的名譽。但我爭辯說,解決問題的辦法是糾正這些濫用職權的行為,而不是中止那些旨在保護我們免遭恐怖主義襲擊的行動計劃。但是無論我說什麼,都沒能阻止該委員會向國會提出必將嚴重削弱國內情報蒐集計劃的建議——而最終結果也的確如此。
隨著在競選中承諾將減少政府襲擾行為的卡特入主白宮,新上任的司法部領導班子立刻顯示出其對聯邦調查局的駕馭和操控。新一屆政府採取了連環指控的戰略來對我們進行追查。首先,檢察官將他們的目光投向低階探員,透過威脅要將他們處以重刑,迫使他們出庭作證,對聯邦調查局的中層領導提出指控。透過這種階梯式的逐級追查,司法部便可以對聯邦調查局內授權對WUO採取壓制措施的高層領導(他們稱之為“頭羊”)進行指控。
也許我此時最好的辦法的就是作為一個局外人作壁上觀。聯邦調查局的中層領導也拒絕與檢察官合作。有效期五年的對陰謀罪(暗中潛入行為)加以限制的法律即將到期,到那時,任何一位高層領導都不會再遭到起訴。一旦該法律失效,聯邦調查局的領導便可以站出來證明說,他們的下屬所作所為均符合法律的規定,因此可以免於處罰。最終,我們有機會使得任何一位探員都能夠免遭不公平的指控和處罰。
但是也存在著這樣一種可能,即某些探員可能面臨牢獄之災,同時他們還將面對頻繁的騷擾。(司法部)民權司的檢察官們便曾對某些探員進行威脅,打電話給他們的妻子,或是在深更半夜打電話將這些探員吵醒。在此次行動的初期階段,共有約一百二十五名現任和前任聯邦調查局探員遭到了無情的追查。其中某些探員被免予起訴,而另一些探員則連續數月得不到處理結果。這導致所有的探員都被迫聘請了律師。
我知道很多探員其實是在代我受過:因為我是檢察官們所要追查的主要目標之一。我決定站出來面對這一切。當我出乎很多人意料地出現在大陪審團審判室的時候,布萊恩·格廷斯,一位聯邦調查局探員的代理律師,走上前來問道:“你來這裡幹什麼?”
“我今天要出庭作證,布萊恩,”我說,“是我們授權探員採取無證搜查行動的,一切有備忘錄為證,我要把這一切告訴大陪審團。”
格廷斯敦促我暫時不要這麼做,因為有關限制法令的時效還有一年多一點就要到期。他向我保證,那些遭到指控的探員並不認為我應該在這個時候出庭作證。
我向他致謝,但是我想把這一切都如實說出來。
我向陪審團證明,共有十三份備忘錄授權採取“黑包行動”——其中七份是針對WUO的,另外六份則是針對巴勒斯坦恐怖嫌犯。我告訴他們,每一份備忘錄都是由我簽發的,並且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