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門了,鍋裡熬著骨頭粥,顯然他出門前架了柴火,這會兒木材還沒燒完,鍋裡‘撲撲’的冒著熱泡,百合忍著寒意先打了熱水洗漱,又洗了碗喝了兩碗粥,這才將碗筷收拾了。
這一天張洪義早早的就回了家,一回來就說年後都不幹了,要在家裡好好休息一陣,並說下午想要出去買些年貨。
以往他一個人過年沒什麼勁兒,家裡只剩他一個人,過年時都冷冷清清的,平時還有兄弟相陪,大過年的兄弟也有家人要陪,也不能陪他喝酒,所以往年他不買年貨,也並不覺得過年有什麼重要的。但現在不同了,現在家裡多了個人,張洪義也不免有些期待了起來,進入任務後百合這還是第一次出門,也有些興奮,兩人吃了午飯,張洪義帶了這些日子以來掙的錢出門,百合決定先將過年要買的東西買了。
營州這個地方雖然亂,可因為與外族為鄰,有時也能看到一些外地的客商進入營州,看起來人流量並不少,街上並不繁華,可來往的人卻多,大多數人甚至穿著各自部落的服飾,十分好認。
街上擺攤賣東西的也不少,皮毛乾貨的很多,倒是周百合印象中京城裡攤販賣的胭脂水粉的攤子,這裡幾乎看不到。
反倒是賣彈弓、匕首、皮甲的不少。大多都是由外族商人來賣的,其中一些匕首把柄上,鑲嵌了不知名的寶石,朝廷對於鐵類的管制並沒有達到營州這裡,這裡太亂,一般的縣衙官員根本管制不住,民風太彪悍,一般官老爺都是睜一隻閉一隻眼的,這個地方若是沒點兒武器防身,恐怕不知一天得出多少亂子了,若真是強制要沒收武器,恐怕會激起民怨。
百合出門時應張洪義的要求,將臉蒙著了,她雖然穿得破舊臃腫,可走在身材壯碩面色嚇人的張洪義身邊,還是引起了不少人的目光。
兩人直接先去了布店,離過年沒幾天的時間,張洪義想要給她選一身衣裳,店裡賣的大多是青、黑、灰三種顏色的布料,一些絲綢中倒是有粉黃、玫紅的色澤,那顏色倒也好看,可是價格也貴,張洪義伸手要去摸,那店鋪掌櫃的不敢得罪他,可又深怕他手上的繭子將自己的絲劃破了,哎喲連天的就跺腳:
“張黑子,你別摸,若摸壞了,我賣給誰去?”
“賣給誰?我媳婦兒在這,她要喜歡了,我就買了,你還怕摸壞了?”張洪義皺了眉頭,臉上露出兇悍之色:“更何況你這東西若是一碰就壞,那指定是假的!我還要砸了你店鋪,你給我閉嘴,一邊兒待著去!”張洪義哼了一聲,那掌櫃一臉的無可奈何,既怕他,又敢怒不敢言的樣子縮在角落,甩了甩手,哼了一聲:“沒見識!這是絲綢,摸了當然會壞,是布匹能比的嗎?”
張洪義一聽這話,倒是有些不信了,他小心翼翼的伸手在自己衣裳上蹭了兩下,這才伸手去摸,入手光滑,確實不是他身上這種粗布面料能比的,那緞子摸上去又滑又順,再看旁邊的普通粗布,他就有些看不上眼了,顏色不好看不說,而且摸上去還扎手,他昨天摸到過百合的手腕,又看到了她露出來的小腿,那肌膚比這緞子還滑,粗布穿在她身上時,恐怕比她面板還要粗了。
更何況黑漆漆的顏色確實也不大好看,與這些顏色鮮豔的絲綢一比,便差了許多,他猶豫了一下,指了絲綢問:
“這多少錢一丈?”
“什麼丈?這是賣尺的,這是老爺太太們才用的東西,若是你要,一尺,”掌櫃的說到這兒,咬了咬牙,比出一個手勢:“三十八文最少,再多就不能少了,我寧願不賣了。”他是害怕自己喊得高了,張洪義一不耐煩之下出手搶奪,大家都是同住一條街的,這張黑子的名聲營州城裡又有誰不知道的?他就是個青皮小混混兒,與那幾個狐朋狗友的盡幹些不著調的事兒,這個價格確實是低了,可惜張洪義卻不懂,在他心中,以前一丈粗布十來文已經算高了,這綢子竟要幾十文一尺,他倒吸了一口涼氣,瞪圓了眼睛:
“這麼貴?”
“已經不算貴了!要不你買這種,我給你便宜一些。”掌櫃聽他嫌貴,連忙就要上來抱絲綢,一面還指著一旁的粗布料子:“我還有青色白底花的,也很好看,你若要買,算你九文一丈,還送你一些添頭。”
掌櫃說完,又看了百合一眼:
“這是你新娶的媳婦兒吧?又不是什麼官家太太,哪兒用得著穿這樣好的,婦道人家,能有身新衣裳已經不錯了……”
這掌櫃的話音一落,便頓時刺中了張洪義的痛腳,他險些跳了起來,聽到這話心中無名火起,簡直比自己以前被人罵了青皮混混還要火,指著掌櫃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