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楚,清楚的意識到,齊宇翔離開,自己也是無所謂的。都是男人,誰離開誰能有什麼大不了。
“啪。”屋裡的人又開啟一罐啤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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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說,咱們去哪玩?”方巡笑嘻嘻問。
齊宇翔穿著睡衣坐在沙發上,頭也沒抬:“不出去,別煩我。”
“嘖嘖,這臭脾氣。”方巡毫不介意,“我們開車去外地兜風?”
“你想NP?”齊宇翔的眼神充滿鄙視。
“哇靠,老子像那麼沒節操的人嗎?”方巡受不了汙衊似的,立即跳腳。
“二十年前就掉乾淨了吧。”
“我說,這樣不好。你失戀了拿老子開刀,這不公平,嚶嚶嚶……”
“死開。”齊宇翔特別看不順眼方巡撒嬌賣萌,每次都想揍他。
“那我出去玩。”方巡一邊說一邊真打算出門似的換衣服,“你真不去?”
“不去。”
方巡聳肩,也不再貧嘴,興致勃勃地收拾好出門。
聽見門響,齊宇翔這才抬頭,他的臉一向很白,這時更是蒼白,緊繃而無表情。
呆坐一會,從行李裡拎出電腦。
電腦硬碟裡,還留著他和吳鈞成的合影。
這是他猶豫了再三都沒有刪掉的東西。人的生命有多長呢,他和吳鈞成在一起的時光,已經貫穿了整個少年、青年、甚至人到中年。
十七年,哪怕是對自己時光的紀念。
在一起久了,分開的過程無疑痛苦,就像血肉慢慢撕裂,過程難免揪心。
吳鈞成是他愛上的第一個男人。
男人的感情往往說不清楚,他喜歡過甲乙丙丁,也跟若干人上過床,其中有些人,他甚至還在喜歡與愛之間徘徊過,但只有吳鈞成,能讓他清晰地意識到自己愛他。
在社會上摸爬滾打這麼些年,早不是當初那個毛頭小夥子了,再說愛情這個詞,呵,愛情。
齊宇翔看著那張照片。
照片裡的他們還年輕,吳鈞成高大強壯,深麥色的面板,肌肉飽滿有力,衣服下的健朗氣息輕而易舉瀰漫出來。劍眉朗目,面孔線條幹淨利索,一雙眼睛清澈而銳利。而站在他旁邊的自己,神情始終怯怯,個子只到他脖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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