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比方說那位馬齊馬伯庸。此群體人數最少,目前就發現三位,分別透過太子側妃柴氏、正妃甄氏之兄甄堯和曹丕庶弟曹徽的關係,跟曹丕打了招呼。罪魁禍首的馬齊,就是走了柴氏孃家人的門路,獻上金珠,才得以選官畿內。
科舉制度只是開啟了入仕的大門,正經官員的升遷黜陟,則與科舉無關;相對完善的官僚體系倒是透過吏部,把任免之權抓到了自己手中。但這並不是說舉薦就完全無效了,高官貴戚插手官吏任免的事情也屢見不鮮,但只要限定在一定程度和範圍內,誰都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所以曹丕向陳群舉薦官員。還真不能說他犯了什麼過錯。
薦人不當。才是他最大的罪過。而用人不當。就要歸咎於陳長文了。
凡公卿皆可向吏部遞條子,說某人某人不錯,請你們多關照一下,給他一個好位置。限定僅僅在於:一,此人必須已有相應的任官資格,不可超級提拔;二,品秩不可過高。比方說,若將來桓範自科舉入仕。得授四百、六百石的小吏,是勳就可以向陳群打招呼了,此為我門下客,素有才學,當給予朝中或者畿內的好職。
而倘若所薦之人品秩太高,吏部根本不需要什麼理由,便可直接打了回票。其實就連皇帝,若欲用之人資歷不足,又想吏部超擢——哪怕只拔一級——超過了八百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