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此很不以為然。西來說之所以在中國站不住腳,或者說乾脆研究都很困難,就是因為許多相關的歷史都錯了,一環錯環環錯。假如要確立“同源說”,需要推翻的定論太多了。起碼從我這裡,更正祆教進入中國的時期是非常肯定的。佛教進入中國的時間也肯定不在傳統所謂的漢代,要早得多,現在來具體給出佛教的時間或許還比較困難,並且不是本書探討的要點,但是在未來一定會有一個相對穩定的公式以計算出一種文明要素需要多長時間就可以得到傳播——這個“公式”的研究要在全球同源的理論基礎之上才能進行,許多相關問題在那時就會變得容易得多,而且會節省大量人力物力——這就是為什麼要嚴肅而堅持講出歷史真相的原因所在。
有一本新出的所謂“漢族史詩”《黑暗傳》①,很可能與祆教教義以及希臘神話有關,不過我還沒有見到,推薦有志研究者有機會進行比對。在祆教教義裡“黑暗”是最先生出來的,與“大地女神”結合後才生出來“光明”,所以從祆教看世界之始為“黑暗”而不是“光明”。基督教卻是先有“光明”,後有“黑暗”。
秦始皇崇尚黑色廣為人知。有人認為位於今天阿里地區的古象雄文化實際上可能屬於波斯“大食文化”(非“大食國”)。“大食”分“白食”與“黑食”,而那裡的“苯教”屬於“黑食”。並且,從許多方面看,西藏苯教受到祆教影響。苯教與祆教同屬薩滿教之一種。“苯教”因教徒頭裹黑巾,俗稱“黑教”,後來的西藏人又被稱為“番”(bo)人,頗可懷疑為“波斯”之“波(bo)”。“黑”及其薩滿教特色都讓人覺得在中國西北發家、崇尚黑色、喜歡巫術、尊狗的秦嬴很可能信奉了祆教或苯教。
他這個“嬴”更兼來自“青陽”之“少昊之姓”,愈加可疑。可疑歸可疑,不足為據。“嬴”更像是崇拜“月神”的部族,中國(主要是藏區)形容古代“大食”地理位置為“西方月亮降落的地方”,這個以女性為祖或者仙女下凡而來的“嬴”人還真的很讓人懷疑與波斯國裡“大食”部落的關係。不過由於波斯本身就包含了猶太人、埃及人,所以不要只侷限於懷疑與“伊朗人”有關。
我總懷疑秦始皇那個奇特而著名的“十二旄冠”很可能與西方文明或這個途徑的傳播有直接關係。在今天依然封閉的阿里地區,在特別的節日裡當地人竟然戴著如秦始皇一樣的“ 十二旄冠”!不過,阿里地區是隻有女人才戴那樣的帽子,這個“秦始皇冠”到底是誰學習誰的?其根源在哪裡?經過幾千年的變遷,男女互換的風俗我們又不是沒見過。
還有一個證據或可證明至少在秦始皇時期中國就已經受到外部世界的影響,這就是著名的和氏璧的故事。和氏璧的主角之一是秦始皇,另外一個主角是趙人藺相如。和氏璧還引出中國的一個著名成語“負荊請罪”。但這個“負荊請罪”看來並非中國獨有的文化現象或傳統,而是一個外來風俗。本來“肉袒伏斧”是很容易理解的,但是為什麼一定要以“負荊”作為謝罪的象徵呢?
在《聖經·新約》中,耶穌臨刑前戴了一頂帶刺的荊冠,這表示他是罪人。在希臘神話中,普羅米修斯因為盜火種給人類而犯天條,他被宙斯捆在高加索山上受罰,他同樣戴了一個荊冠:“Vitex agnus…castus”“洋牡荊做的冠”。我認為這裡的兩個不同地區(中東與希臘)不同文化體系中的神在“犯罪”時同樣戴“荊”,不是偶然,這是一個古老的傳統。“荊”的出現一定與“罪”聯絡在一起,“荊”可能潛在已為“服罪”的代名詞,但只是沒有人這樣來總結,甚至沒有被人們“發現”。
《史記·廉頗藺相如列傳》:“廉頗者,趙之良將也。趙惠文王十六年,廉頗為趙將伐齊,大破之,取陽晉,拜為上卿,以勇氣聞於諸侯。藺相如者,趙人也,為趙宦者令繆賢舍人。”這段話很清晰地表明瞭這個故事發生於先秦戰國末期。並且,他們與秦始皇是同代人。原文中,廉頗本來想挑釁藺相如,後知他寬懷大度為國家忍辱負重,“廉頗聞之,肉袒負荊,因賓客至藺相如門謝罪”。
“荊”與“罪”看來為一固定搭配,並且流行於遠古時代的不同廣大區域:東亞、西亞、地中海。假如“負荊請罪”與耶穌故事以及普羅米修斯神話為同源,那麼“負荊請罪”的習俗在中國至少有2250年以上的歷史,最起碼也存在於《史記》的作者司馬遷(生於公元前135年死於公元前87年)生活之前。假如我們不那麼嚴格的話,從“負荊請罪”的故事直接發生在秦始皇當朝,完全可以肯定秦始皇時代已經知道希臘神話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