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時,說惜春身量未足,形容尚小。探春、惜春年齡都要小於黛玉。
六、黛玉六歲時乃母一疾而終。
七、二人演說榮國府時,黛玉之母是“上月亡故的”。因此,黛玉此時六歲,惜春此時最多隻有五歲。
問題恰好就出現在這裡,賈蓉此時已經十六歲了,那麼,賈珍就應該在三十五歲左右,而賈珍的“胞妹”惜春才只有五歲,也就是說哥哥比自己的胞妹大了三十餘歲,親侄兒倒比親姑姑大上了十多歲,這之間的年齡問題,算來算去都覺得彆扭。況且書上又說,賈敬如今“一心想做神仙,什麼都不管了”,就連賈珍都是“幸而早年留下的”,怎麼會臨到晚年時,又生了惜春這麼小的一個女兒呢?這之間很有些矛盾之處。可若說是作者的“筆誤”和“紕漏”,似乎也不大可能,畢竟作者對此書是“批閱十載,增刪五次”的。那麼,我只能說作者的意圖,是在用曲筆告訴讀者,惜春並非賈敬之女,但她又不會是賈赦、賈政之女,因為惜春若是榮府中人,就沒必要掛在寧府名下,然後又養在榮府之中,所以,惜春當是寧府中人不假,那麼賈敬之外,她只能是賈珍之女了。
書中詳敘了賈敬的兒孫,卻對他的妻妾閉口不提,但是避而不寫,不等於賈敬就沒有妻妾,惜春如此年幼,就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