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頭顱懸掛城門(1)
五隻柳條筐懸掛在三江城樓上,裡面裝著五顆人頭,有的還在滴著血。訊息迅速傳遍大街小巷,城東門下人越聚越多,今日又逢農貿大集,四面八方趕來的人聚在城樓下圍觀。
人頭掛的位置很高,再好的眼神也看不清面目,還是有眼力好的人說:
“是外鄉的,不是本地人!”
人群中議論紛紛:
“定規(一定)犯了啥事!”
“啥事?他們是幹什麼的?犯了啥法?”
“殺了五個,一巴掌人啊!”說話的人舉起右手,比劃著,“一次殺這麼多人……”
“他們到三江來幹啥?”
“誰知道呢!”
“砍頭……”
處決犯人砍頭已是大從前的事情了。男人梳辮子的時代,三江還有劊子手這個職業,斬人用大砍刀,對罪大惡極的人犯斬首示眾。如今畢竟是1945年的秋天了,改良旗袍已在北方小街上流行,刀斬改成槍斃,誰還砍頭呢?
“官府唄,不然能掛到城門上?”
三江的警察就站在城樓上,除非官府殺人誰准許掛在那上面?
“不對呀!可是這亂巴地(無政府)的時候……”
“誰說亂巴地?”
“有?縣長是誰?”
沒人能說上來縣長姓甚名誰,甚至說不上是哪一派人掌權當政。滿洲國倒臺了,剛搭秋天的邊兒,三江權力出現短時的真空,敵偽殘餘勢力拼湊地方維持會。接著來了最受老百姓歡迎的人,他們反奸清算,處決了一批罪大惡極的偽警、匪首……後來才知道他們是抗日根據地來的人,接著蘇聯軍隊來了,不久從抗日根據地來的人撤走,國民黨接收大員進入三江,還來了一個團的正規軍。
梟首示眾的事就發生在這個特殊時期。
“肯定成立了縣政府,哪夥人掌權可說不好。”有人說。
“一定得罪了什麼人。”
“得罪誰?”
“還用說嘛,定保是大人物。”
“小鬼子土豆搬家——滾球子啦,三江還有什麼大人物?”
日本人統治三江十幾年,手握生殺予奪的大權,百姓心中他們才是大人物,投降滾回家,所以說三江還有麼大人物。
誰殺了他們?是議論的焦點。知道誰殺死他們,大概就能推斷出原因,再從原因推斷出被殺者的身份。
“看不見穿戴……。”
“只是一個腦袋,哪有啥衣物,連一寸布條都沒有。”
“就算有衣服,掛得那麼高,誰看得清,是男是女都看不出來。”
警察的刺刀在秋天裡跳躍著血色,太陽很紅。
“看啊!”有人大喊道。
眾人抬頭望去,帶槍的人順著城牆豎下來一塊白布,上面寫有字,帶槍的人不是軍人,是警察。
“寫的什麼?”
很多人不識字,白布上只有三個字,還是有許多人不認得,應了那句老話:滿街貼告示,還有不認得字的。
白布上寫著極不通順的一個詞:匪八路。
三江人對這個詞彙不及關內人清楚,覺得很新並不知其意。匪並不陌生,土匪最熟悉不過,大股小綹,一人單搓(一人為匪)的都有。也不全叫土匪,多稱鬍子。這匪八路又是什麼?
五個被殺的人是八路,駐守三江的中央軍113團這樣稱呼,人肯定是他們殺的了。也算有了答案。
“走吧,趕集去!”
人們進城去,城門大敞開,進出都需遭到軍警盤查。趕集的人有三種,賣東西的、買東西的和既賣東西又買東西的,屬於以物易物互通有無的那種。譬如高粱換繩套、獾子皮換犁鏵……大到換牛換馬,小到針頭線腦。賣的東西里最顯眼的是柴火。三江城多平房,住火炕,平頭百姓燒不起煤,日本人才燒煤,像吃大米一樣偽滿地方法規規定:偽滿洲國平民不準吃大米,捉住按經濟犯處理。。柴火交易是每次趕集的重頭戲,柴火分軟硬,賣上價的硬柴火,如干樹枝子、劈柴柈子、葵花杆,軟柴火如耙摟的毛烘(燃點很低的柴草)不值幾個錢賣給窮人。 。。
第一章 頭顱懸掛城門(2)
“仔細檢查柴火車!”一個班長說。
兵們檢查柴火車,端著刺刀朝柴火裡猛戳,跟戰場上拼刺刀一樣,每車柴火都捅一遍。
“真是吃飽撐的!”趕集人私下抱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