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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部分

生的帝王。

從歷史家的眼光看來,滿人成功,端在他們肅清了一個憲法上的死結。他們在17世紀給中國人提供了一種皇帝所具有的仲裁力量,此時的漢人反而一籌莫展。朱明王朝業已失去信用。李自成入北京之前,數度勸誘崇禎帝禪讓,而由新朝廷給他封王,可是始終沒有成功。如果誥天之明命,除舊佈新,傳到民變的首領頭上,有了前朝退位之帝的承諾,則事實顯然;可是朱由檢寧死而不屈,他的遺囑在群眾心裡上有如致命武器,它給李自成的打擊力量不亞於他自己投繯的繩索。他自殺之後,再也沒有一個明代遺民能夠臣仕於李自成,而能不感覺廉恥喪盡,良心有虧。

在實用的方面,清朝不待財政上的改組,即已使帝國的府庫充實,這也無非是嚴格執行明朝留下來的法律,有如張居正執政時。李自成既使稱為賊,即很難不用暴力而能獲得同樣的成果。

這樣一來,明朝亡國遺老就進退兩難了。傳統上孟子的原則,只要民情歡悅,國君的出處不成為問題。在這條件之下,他們沒有抗清的憑藉。可是依照當日習慣,消極的承受就是變節,於是也免不了內心的矛盾。很可能在如此緊張的心境裡,名士吳梅村才寫下了一首抒情詩,指出當日混淆的局面,咎在一個漂亮的女人。

有了這些複雜的穿插,反滿情緒也不能一時平息。抗命於新朝的人士感覺到一生的名譽與對朝代的忠忱已不能區分。有些覺得做人的大節在此時受到考驗,有些在故居本地舉兵的,可能覺得保衛鄉土事關自已的身家財產,這也與做烈士的動機有關。

在長江下游立即引起反抗的近因出於薙髮令。對男子的理髮作規定,原來是中國的老傳統,明代即規定頭髮挽轡,以針插在腦後;滿洲人則將頭髮之前部及於腦頂剃去。1645年新朝代命令全國男子一律照辦,限10天之內辦畢,如不照辦則是違抗天命。漢人越覺得薙髮為一種被奴辱的處置,而滿洲人執行命令的態度也越強硬,好像大帝國的出處全靠臣民遵命與否,而一切存亡去就之間全靠剃頭刀作主宰。一位翰林學士私下裡議論這政策,立即被判殺頭罪,只因他與皇室接近霑恩以絞死執行。究竟有多少人決定寧死不願在這命令之前屈服,無從什算,因為這薙髮的問題也和其他抗清的原因混為一體。

滿清另一個不榮譽的政策,為大興文字獄。任何印刷檔案如有謀反的嫌疑立即被官衙追究,通常並將情節奏呈御前。極少數例子,撰文者會直率地提出他們忠於朱明王朝,多數情形,只在文字之中提及史事,從側面後面看來則似有對新朝廷不滿的嫌疑,例如有諷刺性的詩句、被禁止的字型、非正規的辭語、諧音的文句等等。如果一項檔案被認為有謀反的罪名,不僅作者和出資贊助者被懲罰,也連累到讀者、刻板者、印刷者和售書者。在最嚴承的案情中,犯者被凌遲處死,家屬被判死刑,或流放,或發放為奴。即犯者雖已身故也剖棺割屍。當皇帝震怒的,一件案件可以株連好幾百人,可是也有不少案情被告判為無罪而開釋。這類文字獄斷斷續續地執行到清鎮的前半期間,直到18世紀末年才停止。

然則所有殘酷生事的地方,抵不過各處近代史裡提及的民族間的緊張。因著漢滿兩方缺乏永久的仇恨,使我們想到現在所謂的民族主義其實是近代社會的產物。在現代社會里,文化上的影響,再加上經濟上的利害,使每個人切身感到集體之間在對外態度上有其獨特之處,如因外界的干預而使這些社會價值有劇烈的改變,必招致強烈的大規模反動。在17、18世紀時,滿清無意將中國傳統作大規模更動,漢人也未曾覺得他們的文物制度整個地被威脅,所以受激動的仍在全人口中佔極少數。

清初盛世

對大多數的民眾講,這一個半世紀(大概自清朝入關迄至1800年)是一段和平與繁榮的時代,滿清最初的4個皇帝因之享有盛名。

順治(本名為福臨,在位於1644年至1661年)幼年登極,初時由叔父多爾袞執政。順治宗教思想濃厚,他既受耶穌會教士湯若望的影響,也對佛教極感興趣。康熙(本名玄燁,在位於1662年至1722年)在各項標準上,符合了傳統中國所謂內聖外王的尺度,他既仁慈也不乏決斷力。他在國內主持大政,也帶兵領將馳騁於邊疆。在位61年,也正是滿清在中國鞏固其統治的日子。他的臣民不會忘記,當南巡的時侯,船泊於鄉間,而皇帝燈下讀書至午夜未歇。康熙雍容大度,他的孔子雍正(本名胤禎,在位1723年至1735年)卻嚴刻而有心計。他在這時注重紀律似有必要,但是因本身及家事間的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