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這一概念不再成為製造歧視的基礎。 德里達的性別解構論認為,不應當將性別差異理解為性別對立。我們應當超越性別兩分,這一直是哲學和心理分析所作的解釋的問題之所在。 德里達有一個關於梵高的作品《鞋》的著名分析。海德格爾和夏皮洛從中看到了農民、女人,德里達卻透過他們的分析看出:對立——左與右,男與女,城與鄉,農民與畫家——以及能夠看出這種對立的能力。在西方哲學中,只有當物件被劃分為相輔相成的對子(男與女,###與蔭道,內與外)時,性別才成為可見和可想之物。(Tripp; 181) 德里達尋求的是非兩分的、非對立的性別,它“有著不同性別聲音的多重性”,“非認同的性別特徵表現在那些由不同設計所承載、劃分和多重化的每一個個人的身體上面”。(轉引自Tripp; 181)於是性別差異就像伊麗加萊關於女性所說的那樣:“她們的快樂不可能有什麼規則,也不可能有什麼話語。”(轉引自Tripp; 181)    書 包 網 txt小說上傳分享
一、生理決定論與社會建構論(7)
德里達的想法被批評為烏托邦,因為在現實社會中從未有人有過此種經歷。但是有些女性主義理論家贊成超越性別的兩分和對立,認為這是德里達思想中對女性主義最有價值的論述。德里達的寫作是明顯的烏托邦,它構造了我們現行體制之外的另一處地方,而在我們的體制中,性別作為一種嚴格的身份存在於既存的異性戀模式當中。這種烏托邦思維對女性主義來說是重要的,因為它“要求對可能的然而又是不可表達的東西的不斷探索和再探索。”(Tripp; 181) 巴特勒的“表演”理論是社會建構論身體政治的一個主要論點。社會建構論認為:一個人不是生而為女人,而是變成女人的。人可以是生理上的女性,但拒絕女性氣質。所謂女性氣質是“一種對接受下來的性別規範的表演和再表演模式,它是表面的,就像人體的許多風格一樣。”(巴特勒,1985年) 在《性別麻煩》一書中,巴特勒進一步解構了異性戀霸權,顛覆了當代社會把它當成是統治的、必然的、強制的性的邏輯。她反對生理性別透過社會性別繼而透過性表演出來的理論,發展出一套“性別表演理論”。性別身份不是個人的特性,而是一種必須重複表演的行為。 巴特勒深受福柯影響,主張性別是透過重複的表演行為從話語中形成的。作一個男人或一個女人是“將一種持續的扮演當作真實的”。生理性別是“將話語和‘文化表演’的效果真實化了”。(轉引自Tripp; 14) 巴特勒在1993年《重要的身體》一書中寫道:“前話語的‘生理性別’在社會性別的文化建構過程中及其作為行為的確定參照點並不存在……生理性別已經就是社會性別,已經被建構了……性別的‘物質性’是被強迫製造出來的。”(轉引自Tripp; 14) 對於巴特勒來說,“女人”和“男人”不再被當作分析的固定和基本的型別,是先於社會性別的文化構成的存在。巴特勒認為,社會性別是“公共行為”的符號形式,是一種戲劇性的隱喻。它既是歷史的,又是個人的。社會性別是一種選擇,是一種可以拿起又可以放下的身份。但是,巴特勒反對這樣的觀點,即性別是早上起來才決定今天要做哪個性別的人,晚上又換成另一種性別的人,人可以像一種消費某種商品一樣來消費性別。在社會教化的過程中,一個嬰兒被培養成一個男性或一個女性,這一培養結果是長期反覆練習和強化的結果,並不是與生俱來的,也不是不可改變的。正如有人(如哈伯斯坦,Judith Halberstam)在專門研究了“女性的男性氣質”之後得出的結論那樣,作一個“性別顛倒的人”可以是相當“自然的”。 巴特勒認為,生理性別是社會性別回顧性的投射,是它的虛構的起源。生理的性別被當作起源或原因,而事實上是制度、實踐和話語的結果。生理性別並不先於社會性別,性別認同的意識是透過重複的表演或對我們的文化中社會性別的規則和習俗的引用而生產和再生產出來的。 巴特勒質疑生理性別作為自然事實先於文化建構的社會性別存在,她說:“社會性別之於文化並不象生理性別之於自然。”(Tripp; 172)“自然是文化的真正起源”只是一種假象,然而這一假象對於文化來說是必然的,是它表達自身的基礎。巴特勒的目標不是解構社會性別以發現自然的生理性別,在性別的最深處並不存在社會性別或生理性別的基本事實。社會性別作為一個話語因素實際上製造了對於前話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