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決打傷的醫藥費問題,但是房子拆掉了怎麼辦?
子 墨:一分錢補償都沒有嗎?
王才亮:有補償,但是評估價格在當地買不到房子,所以老百姓不願意領這個錢。
強制拆遷(3)
子 墨:強制拆遷之前沒有通知居民嗎?
王才亮:沒有。這個案子的特點就是趁你不在家,趁你不知道的時候去拆。後來他們說曾在報上登過宣告,說這些房子要作為無主房拆掉。誰去天天看報紙?登到小角落裡也看不到。而且實際情況人家就住在房子裡,他們居然指鹿為馬說是無主房。那次一共拆了15 家,全部使用這種方法,太恐怖了。現在3年過去了,問題還沒解決。
子 墨:有一種觀點認為,拆遷是中國經濟高速發展過程中一個不可避免的歷史性問題。如果不用強制性手段拆遷,那麼城市可能依舊破破爛爛的,這邊一棟棟高樓大廈,旁邊就是貧民窟。
王才亮:這個話我有不同看法。應該講90 年代開始的城市拆遷是歷史背景造成的。80年代末期那場風波之後,中國的對外貿易停下了,工業經濟受到削弱,政府決定透過城市建設和房地產開發來拉動內需,保持國民經濟一定幅度的發展,這是有效的。但是,現在來看,儘管城市建了很多高樓,馬路寬了,路燈亮了,但是社會財富並沒有實際增加多少,因為你挖一個平方建兩個平方,大量消費資源建設,成本太大。統計數字也顯示,儘管房子增加了,高樓多起來了,但是許多老百姓的居住條件並沒有得到根本解決,仍然存在買不起房、住不起房的問題。
達官營房屋估價單折遷後的景象達官營是北京無數個即將消失的地名之一。2004年至2006 年兩年之中,這裡拆掉了上個世紀50 年代建的許多低矮破舊的平房,取而代之的是即將完工的住宅樓、辦公樓。這些變化的背後同樣有一群人遭遇了強制拆遷。
老伍是當年生活在達官營的一家拆遷戶。他的兒子正在上大學,他一個人住在老房子裡。他說,拆遷合同他沒簽字,拆遷那天也沒提前打招呼,突然就來了一幫人,“他們來的人多。當時就我一個人,我怎麼說啊?這不就是一死嗎?我也就這樣到頭兒了。工程佔,國家佔,我絕不反對。你是房地產,是為掙錢。”與老伍一樣拒絕在拆遷合同上簽字的另一個達官營住戶說,拆遷補償不合理,所以他們拒絕拆遷,“大不了我就上大街上住去,如果他非要強拆的話,殺只小雞子還得掙一掙呢,我能讓他們這麼輕鬆就給拆了?”
子 墨:也有人認為那些拒絕搬遷的拆遷戶是“釘子戶”,他們沒有考慮全域性利益。
王才亮:什麼是全域性利益?全域性利益怎麼界定的?這個問題在《物權法》制定過程中也存在爭論。因為現在沒有界定什麼是公共利益,所以大家就高舉“公共利益”的旗號來損害老百姓的利益。許多拆遷問題很明確,開發商是為了賺錢,不是為了全域性利益。即使是為了公共利益,也沒有理由讓一兩個公民來強制拆遷147 被拆遷戶要求補償的標語揮錘拆遷承擔公共利益的成本。《憲法》和《物權法》規定都很明確,即使是公共利益的情況下也得給老百姓拆遷補償,得保證他們的居住水平不能下降。我認為目前說什麼為了城市建設要老百姓做出犧牲,這種論調根本站不住腳。
子 墨:也有人說這些不願意搬遷的居民是漫天要價、不講道理,存在這種情況嗎?
王才亮:有些地方的確存在個別被拆遷人漫天要價的情況,但是這種情況極個別。從我接觸到的案例看,絕大多數情況是拆遷補償價格或者安置條件損害了老百姓的利益,沒有達到讓他們保持原有居住水平的要求。 。 想看書來
強制拆遷(4)
子 墨:在雙方實力對比懸殊的情況下,作為弱勢一方的老百姓能怎麼辦?
王才亮:我感覺沒有什麼好的辦法,雖然從法律和政策上講是有辦法的。最近在一些地方出現了一個新現象,讓老百姓告狀都告不了。這個地方要拆遷了,按照國務院、建設部的規定,要在拆遷範圍裡張貼公告,時間不能少於一個星期,公告的目的是告訴居民此地要拆遷,請大家支援配合。現在的情況是,要拆遷了,我到這個地方貼公告,用膠帶紙一貼,拍個照片,完了就撕掉,不讓老百姓知道。你到法院去告。人家說,3個月前就通知了,在報紙上登了,在當地張貼公告了,告訴你3 個月內起訴,你沒起訴,現在過訴訟時效了,法
院不予受理。讓你連法律救濟的手段都沒有!我現在就擔心這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