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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們能夠深刻認識關漢卿所生活的時代,我們會真切地發現,文人們的字裡行間,滿是壓抑重圍,滿是懷才不遇,滿是沉鬱酸楚,滿是志不獲展。所謂不平則鳴,在那樣一個於知識分子而言沒有任何出路的出奇黑暗的年代,只有放縱形骸,才能不同流合汙,才能夠勉強保全一絲人格。所以,我們會發現,關漢卿這位曠世奇才的笑聲,總會被淚水所濺溼。
關漢卿,對於一般人來講,僅限於歷史教科書上學得的薄浮知識:元朝戲劇家,名作有《竇娥冤》等等……除此以外,印象最深的就是課本里那幅白描畫象,頭戴軟巾,散坐鎖眉,一副憂國憂民之相。其實,與其說關漢卿是元人,不如說他是金人,金朝的漢人。有關其生卒年,史書完全無考,推算來看,他應該是出生於十三世紀三四十年代金朝亡國前後,卒於十四世紀初元成宗年間。正史無文,筆記中有兩則關於他的記述。其一是元人熊自得著《析津志》:“關一齋,字漢卿,燕人。生而倜儻,博學能文,滑稽多智,蘊籍風流,為一時之冠”;其二是元人鍾嗣成所撰《錄鬼簿》:“關漢卿,大都人,太醫院尹,號已齋叟”。鍾嗣成所載恐不可盡信,觀關漢卿詩文,不像是一個曾經做過中央老幹部療養院院長(太醫院尹)的人。
如此身世模糊的文人,卻創作出雜劇六十五種,泱泱煌煌,確為一代文豪。
在元朝,關漢卿雖然是漢人,是“知識分子”,他畢竟還不是社會最底層,他屬於元代社會的第三種人“北人”。比起第四等人“南人”以及江南的“知識分子”,他的遭遇要好得多。老關心中的無限壓抑,畢竟還能有所排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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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天堂到地獄的幻滅(1)
——元代的民族界限與知識分子境遇
如果僅看《元史》,會覺得忽必烈得天下完全是依靠儒臣輔佐,他攻略南宋的主要鷹犬皆是北方漢人將領。忽必烈在作宗王時,儒臣謀士確實給他幫了大忙,他也假惺惺做了一些諸如“詔軍中所俘儒士聽贖為民”的舉措,無外乎是出於收拾人心的目的。李璮之亂後,忽必烈殺掉與李璮有姻親關係的漢臣王文統,對漢人疑忌心陡增。隨著南宋在厓山的最終敗亡,漢人儒生在這位大元皇帝眼中更是失去了任何利用的價值。過河拆橋,是帝王們常用的伎倆,更何況忽必烈本人是位不曉仁義禮智信的虜君。
1278年,忽必烈就以“汰江南冗官”為口實,追奪宋朝舊官的“告身”(委任狀),把大批舊宋儒臣官員清理出去。
元朝大一統後,在全國範圍內推行赤裸裸的民族分類。第一等,自然是蒙古人,包括數十種蒙古部落的“國人”,如札剌兒、蔑兒乞、塔塔兒等部。第二等是色目人;“色目”一詞原本起源於唐朝,取“各色名目”之意,我們不能望文生義以為是“眼睛有顏色的人種”。元朝色目人主要包括西域諸族、西北各族以及歐洲人。第三等是“漢人”,主要指中國北部特別是原金朝轄地的民眾,包括了漢族、女真族、契丹族、高麗族等;除此以外,也包括較早被蒙古人征服的雲南、四川大部分地區的民眾。(“無心插柳柳成蔭”,“漢人”分等使契丹、女真融入了漢族,加速了“漢”族的融合,先前仇怨,慢慢消泯於身份一致的認同之中)。第四等,也是最後一等,是“南人”,泛指被元朝最後攻下的南宋轄境內的人民,他們被元朝統治者和前三等人蔑稱為“蠻子”(蒙語“囊加歹”)。在元朝,“南人”泛稱前面的三種為“北人”。
元朝的民族壓迫,十分殘酷。據《元典章》記載:“諸蒙古與漢人爭鬥,漢人勿還報,許訴於有司。”蒙古人打死漢人,一般就罰數下杖刑或出兵役抵罪。反之,如果漢人打死蒙古人,根本不問原因,一律處死抵罪,並沒收家產交予蒙古人處理。
自1279年開始,在平毀所有漢地城郭後,元廷又下令漢人士兵平時在軍中也進行武器管制。過了五年,元朝下令漢人禁持弓箭,連各地廟宇神像手中的真刀真槍也被追繳入庫(估計關廟中關老爺的大刀也被木刀所替代)。不久,元朝又在昔日女真和南宋轄地收繳所有武器,除把質量好的刀劍歸蒙古人使用及上繳兵庫外,其餘一律銷燬。元成宗時代,在元朝兩都宿衛軍中充值的漢人也不得持弓箭“上崗”,最後甚至規定漢人二十家(一甲)才能使用一把菜刀。
元朝的這種歧視和民族壓迫,說穿了也是內心虛弱的表示。翻看《元史》中的《刑法制》,可以看到元廷對漢人種種武器限制的最詳細記錄:諸都邑小民,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