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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任騁

1997年11月29日於鄭州

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來電話商議出版本書時並不知道這已是第四版了。因為有了前面的一些序文,此處的弁言也就只需說說第三版以來的情況。這五年來,中國學術界在禁忌理論研究方面有了一個大的飛躍。專著、文章層出不窮,紛至沓來。尤其是在文化人類學、民間文學、宗教學方面,成績更為突出。我本人也曾有過一些專題的評述,甚至在一本書稿中還專門論及到了“禁忌民俗史”和“禁忌民俗研究史”的問題。然而,考慮到本書所擔負的主要任務是禁忌事象的記述,那些民間禁忌基礎理論之外的研究成果就不便更多地介紹了。這裡想說的只有一點,那就是關於禁忌的一種賦有哲學意義的視角。

這是一種從人類思維結構出發的理論觀點。人類思維結構本質上被認為是二元對立的。因此,從這一本質特點出發,那些不能被明確劃分為二元對立中某一極的事物就成為禁忌。此說來自海外,不過中國本土的民間哲學也有類似的認識基礎。比如,將“不倫不類”的“異形”視為“怪物”、“妖孽”,禁忌看視接觸,以為不祥的觀念就是此類認知的表現。我在本書第三版“自序”裡“關於禁忌的概念”中說到的“轉化”,也包含有這樣的意思。“轉化”的過程即為“渡過期”,是由二元對立的一極轉向另一極的危險時刻。人的出生、成丁、婚嫁、榮辱、禍福、壽夭等等,從無到有,由此及彼,那關鍵處,都屬不定型的“異常”時刻,都是禁忌的多出地帶,其本身也常常被視為禁忌。這方面的意義,過去認識得並不清楚,還大有深挖、細嚼的琢磨頭。理論思維一旦進入哲學的範疇,必將反過來大大促進學術思想的提高。在這一點上,我們期待著禁忌研究的理論能有新的更大的突破。

在本書付梓之際,謹對馮斌先生、史平先生以及給予本書出版以幫助、校正的諸君表示衷心的感謝。

任騁

2003年6月1日於鄭州

第一部分

第1節 禁忌的含義

禁忌與塔怖

禁忌是人類普遍具有的文化現象,國際學術界把這種文化現象統稱之為“塔怖”(Tabu或Taboo)。Tabu或Taboo,英文,漢語譯作“塔布”或“塔怖”等等,為禁忌、忌諱、戒律之意。“塔怖”原是南太平洋波里尼西亞湯加島人的土語,其基本含義是表示“神聖的”和“不可接觸”的意義。

在中國,與“塔怖”相對應的詞便是禁忌。

禁忌一詞,早在漢代就見著於史籍了。

《漢書。藝文志》雲:“及拘者為之,則牽于禁忌,泥於小數,舍人事而任鬼神。”

《後漢書。朗顗傳》雲:“臣生長草野,不曉禁忌,披露肝膽,書不擇言。”

這裡的禁忌的含義,和“塔怖”成為國際通用的學術名稱之後的含義是一致的,即表示“禁止”或“抑制”的意思。

學術界對於禁忌和塔怖的一致性,認識上是有分歧的。如中國宗教學界就有人強調塔怖“只有具備曼納靈力之意而無不潔之意”,因而塔怖“僅為禁忌之一種”,只是後來才“被衍用以泛指各種禁忌”(參見任繼愈主編的《宗教詞典》“塔布”條、“禁忌”條)。而在民俗學界,則大都認為禁忌和塔怖是完全一致的。塔怖的最初含義雖無明顯的“不潔之意”,但那是因為“‘神聖的’和‘不潔的’二種意義在禁忌的原始起源中並不加以區別。……它僅是指‘似魔鬼的’、‘不能被觸控的’,……只有在稍後才開始分化為二”(弗洛伊德《圖騰與禁忌》)。中國民俗學界多依此說,參見烏丙安《中國民俗學》和陶立�А睹袼籽Ц怕邸返仁欏�

這裡,兩種觀點的分歧,實際上並不很大。宗教學的界強調點在於“塔怖”本身意義的前後變化;而民俗學界則指出了“禁忌”含義原始狀態的“混沌”性質。二者的分歧只是在於“塔怖”一詞的原始意義上,而不在於塔怖一詞用作“各種禁忌的通稱”之後。因而成為國際通用學術名稱之後的塔怖的含義和我國禁忌一詞的含義應當說是完全相一致的。

禁與忌

組成“禁忌”一詞的兩個字,“禁”與“忌”,是可以再分別的。

雖然“禁”與“忌”有相同之處、相通之處,如:

許慎《說文解字》雲:“禁,吉凶之忌也。”

孔穎達《周易。夬。疏》雲:“忌,禁也。”

但,它們所相同、相通之處,是在於禁、忌的原由和效果方面;而在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