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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部分

者也是前北印度鹽稅專員,於 1918 年起任會

辦;後者原為英國外交官,長期在華任職,從 1923 年起任會辦;他們兩人的

影響必然比丁恩的影響小得多。把前海關官員、俄國人葛諾發安置在監督善

後借款支出的審計部門負責,把德國人朗普安置在一個涉及未來中國政府借

款的部門擔任領導工作,這對他們代表的兩國政府沒有帶來什麼利益:葛諾

發只被告知中國人讓他知道的事,朗普從來沒有被請示過。

經濟利益

外國在中國的存在是一清二楚的,但是其中隱藏著一件怪事。在民國初

期,外國商號、投資、貸款和人員在中國經濟現代部類的重要部分中,佔支

配地位。但是,現代部類雖然在同時代的史料和追溯性的研究中,有突出的

記載,它仍是中國經濟的一小部分。外國和中國的現代企業都穩步發展,但

在 1949 年前都不顯得很大。晚至 1933 年,國內總產值的 63—65%來自農業,

完全沒有外國的參與。南滿鐵路公司在滿洲經營一批試驗農場,但是在中國

的任何地方都沒有生產主要出口農產品(茶葉、絲、植物油和油製品、蛋制

品、皮革和皮製品以及豬鬃)的外資種植園,更不用說生產大米、小麥、蔬

菜和棉花等主要作物的這類種植園了。手工業生產也沒有外國人參與,在

1933 年佔國內生產總值的 7%,而同時期外國份額相當大的現代工業佔 2.2

%。帆船、大車、獸力和人力運輸工具的交通,為現代運輸部門的三倍(佔

國內生產總值的 4%),而在現代交通部類中,外國擁有或經營的鐵路和外

國輪船又顯得非常突出。中國的對外貿易,甚至它的港口間的貿易,主要通

過外國船隻進行,但是對外貿易總額,肯定從未超過(也可能從未達到)國

內生產總值的 10%。不妨假設,如果全部外國擁有、控制、經營的或受外國

影響的企業在 1915 年已經被國有化,欠外國債主的一切公私債務都被取消,

那麼產生的可以用於經濟和社會發展(不妨再這樣假設)的“剩餘”,如與

佔國內淨生產總值 37%的潛在剩餘相比,也是微不足道的,後一個數字是卡

爾?里斯金根據 1949 年以後經過財富和收入的再分配可以取得的剩餘計算出

來的。①

但是,外國的工商業者及其資本依然是存在的。現在我們不妨觀察一下

他們採取的形式和施加的影響。②

貿易

1832 年就有的怡和洋行和 1867 年在上海開始營業的太古洋行,是最有

名的兩家英國商行。不像許多“中國的老字號大店鋪”,兩者都經受住了 19

世紀 70 和 80 年代的激烈變化,在這段時期,商人自行進口在市場銷售的做

法被“委託商”所代替。怡和的總行設在香港,其分支行則分設在各大港口。

除了它的總的對外貿易部門和許多代理商號外,怡和洋行還控制著怡和輪船

公司(它擁有的 41 艘輪船是沿海和長江的主要力量)和龐大的怡和洋行貨

棧。它還在上海經營一家大棉紡廠(怡和紡織公司)和一家繅絲廠;代理俄

國外貿銀行、有利銀行以及許多海運和火災保險公司及幾家航運公司;並與

滙豐銀行有密切聯絡。太古洋行稍小一些,但它除了在上海設總行外,還在

其他 14 個港口設有分行。它經營太古輪船公司,在長江和沿海有 60 多艘輪

船;在香港經營太佔製糖公司及太古碼頭和工程機械公司;還有許多經營航

運和保險業的代理機構。(在第一次世界大戰前,200 多家歐洲保險公司由

上海的商號代理業務。)仁記洋行也是在華的一家英國老洋行,在更早時期,

在廣州、福州、天津和長江幾個港口設有分行。但在 20 世紀的第二個十年,

① 卡爾?里斯金:《現代中國的剩餘和停滯》,載德懷特?H。珀金斯。《歷史剖析中的中國現代經濟》,第

49—84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