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 3 月被租給德國 99 年,德國並獲得了在山東境內建造三條鐵路線以及沿線
兩旁 10 英里範圍內採礦的特許權。(膠州在 1914 年 11 月經過一場激烈的戰
鬥後被日本所佔,日本人在戰鬥中死 616 人,傷 1228 人,這是第一次世界大
戰中的一個插曲。它在 1922 年才歸還中國。)1898 年 3 月,俄國人獲得了
租用南滿遼東半島(包括旅順和大連兩個港口)的為期 25 年的租約。此外,
俄國控制的中東鐵路獲准建造一條從哈爾濱到旅大的支線,即南滿鐵路,並
可以在鐵路線區伐木和採礦。1898 年 5 月法國施加壓力,獲得了租用廣東省
海南島對面的廣州灣港口的為期 99 年的租約,把該港用作海軍停泊地。6 月,
英國獲得了從大陸向它的香港殖民地延伸的一塊地方(即“新界”)的 99
年的租約。這一系列掠奪中國領土的行動,以 1898 年 6 月英國租借山東的威
海衛而告結束,“租用期將與俄國佔領旅順港的時期一樣長”。①
與租界形成對比的是,在租借地中,中國的主權在各租約的有效期間,
被明確地取消了,這可以從締約列強的一致意見中得到證明:締約列強在所
有其他“中國”領土上擁有的治外法權中的領事管轄權,不擴大到這些地區。
其中在山東和滿洲的兩個,是德國、俄國和日本——連同英、法兩國,英、
法的“勢力範圍”建立在更擴散的基礎上——在中國領土上所維護的範圍更
大的“勢力範圍”的核心。
任何強國對勢力範圍的要求(包括貸款、建造和經營鐵路、開礦、僱用
① 記載這些租約的協定,可見於約翰?V。A。麥克默裡:《1894—1919 年與中國締結或涉及中國的條約和協
定》,1,第 112—131、152—158 頁。
其國民為“顧問”,或在中國特定地區行使某種其他形式的地區管轄權的優
先權或獨佔權)的事實上的基礎,就是前面幾段所說的持續侵犯中國主權的
因素——中國的虛弱和外國勢力的威脅。在形式上,幾個勢力範圍有不同的
基礎:中國人與特定的列強締結的不把某些地區讓給第三國的協定;中國人
為一方,但無力廢棄的協約或條約;某些列強因近水樓臺而對權利的堅決要
求;中國未參加的列強互相承認權利的協定;由於佔絕對優勢的金融和商業
利益的既成事實而對更多權利的要求。
俄國在滿洲的權利來自 1896 年 5 月的秘密結盟條約、中東鐵路及其南滿
支線的建造和遼東半島的租借。根據這些基礎,俄國政府著手在鐵路區內建
立事實上的政治和軍事控制,並且憑藉因 1900 年義和團起義而發生的俄軍佔
領滿洲的事實,加強了它的地位。俄軍在滿洲這一事實和加強對朝鮮施加影
響的努力,引起了 1904 至 1905 年的對日戰爭和俄國的難堪的失敗。遼東半
島的租借地轉給了日本,長春和旅順之間的南滿鐵路連同鐵路區中的“權利、
特權和財產”也是如此。1905 年以後,俄國繼續對中東鐵路路區及沿線的北
滿的城鎮(例如哈爾濱),行使有效的政治管轄權。俄日對滿洲的最後劃分
在 1907 和 1910 年的俄日協定中正式規定下來。1914 年,締約列強除美國外,
都承認俄國在中東鐵路區內對它們的國民的控制。①以中國在 1898 年所作的
一視同仁的宣告為藉口,日本要求福建省為它的勢力範圍,但此舉沒有什麼
實際的結果。當然,日本在滿洲的特殊地位不斷地得到發展。中國除了把遼
東半島以及俄國在南滿的鐵路和採礦權給日本外,別無其他選擇(1905 年 12
月的中日條約),並且透過另外的協定,又讓日本在營口、安東和瀋陽設立
“居留地”,並給與它鐵路特許權。關東的一個總督府在 1906 年設立,以管
理租借的領土(218 平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