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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部分

的話音之上,又像置身於浩瀚無邊、令人昏昏欲睡的寧靜之中,話音不帶有任何意義,他也似聽非聽。“他的名字同爺爺的一樣也叫加爾文,身材也一樣魁梧高大,雖然面板黑黑的像他母親,像他外祖母家的人。她不是我的母親,他只是我的同父異母兄弟。老爺子在十個弟兄中排行最末,我父親是兩兄弟中的老么,而加爾文是獨子。”他剛滿二十歲就在兩英里外的這個鎮上被殺害了,被一個從前的奴隸主、在南北戰爭中當過兵的人,名叫沙多里斯。為了黑人的選舉權問題。

她告訴克里斯默斯關於墳地的事——她哥哥的,祖父的,父親的;父親的兩個妻子的,就在離樓房半英里的牧場上,一片長著雪松的小丘。克里斯默斯靜靜地聽著,心想:“噢,她要領我去看墳地。我只好去一趟。”但她沒有這樣做。她沒有再向他提起這事,除了那天晚上告訴他墳地的位置,並說如果他願意,自己可以去看看。“你多半找不著它們,”她說,“因為他們把祖父和加爾文運回家的那天晚上,父親等到天黑之後才把他們埋了,並把墳地給掩蓋起來,刨平土丘,在上面放上柴草什麼的。”

“把它們掩蓋起來?”克里斯默斯說。

她的聲音裡沒有女性的溫柔氣質,沒有悲傷和追思回想的意味。“這樣一來,人們就不會找到他們,否則會把他們挖掘出來,也許會戮屍。”她繼續往下講,帶著略微不安的解釋口吻。“這兒的人憎恨我們。我們是北方佬,外地人。比外地人更糟:是他們的仇敵,內戰後到南方來投機牟利的北方佬。而戰爭——南北之間的內戰——結束後的時間還不長,戰爭中受過折磨的人還不可能很理智。他們聲稱我們煽動黑人起來姦淫燒殺,威脅白人的主宰地位。因此我猜想,沙多里斯上校成了鎮上的英雄,因為他用同一支手槍的兩粒子彈殺死了一位獨臂老人和一個還未投第一張選票的孩子。也許他們是對的。我鬧不清楚。”

“噢,”克里斯默斯說道,“人們會那麼幹嗎?把他們挖出來,在他們被殺以後,人死了之後?什麼時候身上流著不同血液的人才會停止相互憎恨?”

“什麼時候?”她的話音停了一下又繼續說,“這我可不知道。也不敢肯定他們真會把他們挖掘出來。那時我還沒有活在世上,我還未出生。加爾文被害後十四年我才出世。我不知道那時人們可能會做什麼。但我父親認為他們幹得出來,所以他掩蓋好那些墳地。後來,加爾文的母親死了,他也把她埋在那兒,同祖父和加爾文埋在一起。因此可以說,不知不覺那地方成了我家的墓地。也許父親並沒有計劃要把她埋在那兒。我記得我的母親(她是在加爾文的媽死後不久父親從新罕布什爾州招來的,那兒還有我們老家的人居住。你想想,他當時獨自一人留在這兒。我想要不是由於祖父和加爾文埋葬在這附近,他就準備離開了)對我說過,加爾文的媽一死,父親曾打算搬家。但她死在夏天,天氣太熱了,不可能把她運回墨西哥,運回她親人所在的地方。因此他把她埋在這兒了。也許這就是他決定留在這兒的緣故,或者是由於那時他已上了些年紀,所有參加過內戰的人都上年紀了,而黑人也沒有姦淫或謀害過誰以致會引起指責。總之,她就埋在這兒了。他把她的墳也掩蓋起來,因為他想要是碰巧有人看見它,就會記起祖父和加爾文來。他不敢冒這個險,就算是一切都過去了,煙消雲散。第二年他寫信給我們在新罕布什爾的堂兄弟說:‘我已經五十歲了,擁有她需要的一切。給我送一個能做妻子的好女人來吧。不管她是誰,只要是個善於操持家務的人,年齡起碼在三十五歲。’他在信裡夾了乘火車的票錢。兩個月之後,我的母親到這兒來了,當天他們就結了婚。對他來說,可是快速結婚。前一次婚姻他可花了十二年才完婚,那時還在堪薩斯州,他和加爾文,還有加爾文的媽,好容易才找到祖父。他們在那個星期的中間抵家,但等到星期日才舉行婚禮。婚禮在戶外舉辦,在那條小溪旁邊,燒烤了一頭小公牛,喝了一桶威士忌,每個收到信或者聽到訊息的人都來了。星期六上午人們就到了,可是當天夜晚牧師才來。那一整天,父親的姐妹們都在忙,替加爾文的媽趕做結婚禮服和麵紗。她們用麵粉口袋做成禮服,以一塊酒店老闆曾用圖釘按在櫃檯後面的一幅畫上的蚊帳布做成面紗,這還是向酒店老闆借來的。她們還給加爾文做了一套所謂的禮服。他那時十二歲了,人們要他充當捧結婚戒指的人,但他不願意。頭天晚上他才發現人們要他幹這份差事,第二天(大家打算在上午六點或七點鐘舉行婚禮)人們都早早起床吃了早飯,由於找不著加爾文只好推遲舉行儀式。最後人們找到了他,硬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