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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張之洞之所以大發脾氣,以至言及“三更始散”,是因為《湘學報》中刊出了“素王改制”內容。七月十二日,即陳記“談宴”的次日,張發電當時的湖南學政江標:

“《湘學報》卷首即有“素王改制”云云,嗣後又復兩見。此說乃近日公羊家新說,創始於四川廖平,而大盛於廣東康有為。其說過奇,甚駭人聽湘報系閣下主持刊播,宗師立教,為學校準的,與私家著述不同。竊恐或為世人指摘,不無過慮。方今時局多艱,橫議漸作,似尤以發明為下不倍之義為亟如報館主筆之人,有精思奧義,易致駭俗者,似可藏之篋衍,存諸私集,勿入報章,則此報更易風行矣。”

從電報的內容可見,張的言詞已是十分激烈,大發脾氣。與此同時,張又發電湖南巡撫陳寶箴,照錄給江標電報的全文,並稱:“此節於世道學術甚有關係,伏望婉商建霞學使”。張之洞對湖南的報刊與學術思想,一直予以密切關注,也不時進行直接的干預。陳慶年所記張之洞對“素王改制”的指責,即光緒二十一年張之洞、康有為初交時便出現的學術分歧,也是在後來《時務報》時期汪康年與梁啟超的主要分歧。值得注意的是,陳慶年又記錄了張之洞涉及“平等”、“平權”的言論,這就涉及到張之洞及其派系對康有為的政治學說的解讀和康的政治企圖的判斷。我個人認為,康有為“上清帝第三書”提到了“議郎”,但只是用中國傳統經典去理解西方議會制度,以說明在中國是“古已有之”。他此時對西方的“民權”思想,尚未有充分地瞭解和準確的認識。在他的學生中,也有將“民權”與種族革命混為一談的。我個人以為,康有為及其一派此時雖也用“民權”之類的名詞,但其政治思想與西方式的民主政治仍有著很大的差別,康對於清朝的忠誠程度雖遠不如張之洞等人,但似還無推翻清朝的思想。張之洞及其派系對康有為及“康學”的批判,始終圍繞著“素王改制”和“平等、平權”這兩點。在此後不久,光緒二十三年十月,梁鼎芬與康有為在上海有一次相會,梁後來稱:

第10節,

“論學術、治術益不合。康主民權,意在散君權,而託名西學,飾詞變法,以愚大眾。太史則言:法制已壞者,修之不足者,採西法補之;要在行之以漸,不可孟浪。且勸康曰:君才如此,宜恭謹遜順,乃能有濟。我但謹守六字,大清國、孔子教,如有欲叛者,吾必口誅筆伐之。”

其中的“大清國”針對“民權”,“孔子教”針對“素王改制”。此文作於戊戌政變後,可能不那麼準確,但可注意到康的“主民權”是針對“散君權”而言。

陳慶年作文駁“康學”光緒二十四年三月初五日(1898年3月26日),陳慶年在日記中記:

“燈後,已翻閱康有為《春秋董氏學》,取《繁露》重加編次,別標題目,並下己意,以其旨趣,亦時有一孔之論,不足憑也。”

三月十五日又記:

“作《衛經答問》四條,駁康長素《新學偽經考》也。彼以西漢今文諸經原無殘缺,古文各學並劉歆偽造,欲廢《毛詩》、《周禮》、《左傳》諸書,主張《公羊》,以暢其改制之說。故作此以衛之。”

閏三月初三日又記:

“作《衛經答問》二條。”

陳慶年很可能是主動撰寫批評“康學”的著述,這也似乎說明,此時在張之洞的幕中,以能作文批康為時尚。也恰在此時,張之洞奉旨進京(後將詳述),陳慶年等人為張送行。閏三月十八日午刻,張之洞臨行前面見陳慶年,當面“謂餘《衛經》、《衛教》二書能作成最佳。”作為一個處於邊緣地位的幕僚,張之洞的稱許是一個很大的鼓勵。而這些著述很有可能與張之洞擬辦的《正學報》“報稿”有關。(後將詳述)

是年閏三月二十五日(1898年5月15日),陳慶年在日記中記:

“閱康有為《讀書分月日程》,專以速化誘新學,謂六個月即可成通儒。後附每月讀書表,分經、史、子、理學、西學為五格。首二月僅讀《公羊》及《釋例》、《繁例》、《穀梁》、《王制》,第三月即讀其《偽經考》並及劉氏《左傳考證》,《禮經通論》、《詩古斷》諸書。原經尚未及寓目,遽以臧否之言先入其胸中,此尤可笑可惡者也。第四月讀《五經異義》、《白虎通》。第五月讀《禮記》。第六月讀《大戴禮記》。此外,群經皆不列目,惟子書略備。《孟子》亦列入子書中,誠可恨也。”

《讀書分月日程》,似為《讀書分月課程》,由康有為囑梁啟超作,時在光緒二十二年之後,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