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宜與明朝講和。若不講和,則我國人民死散殆
盡。”《明清史料》甲編,天聰二年八月“事局未
定”奏疏:“南朝雖師老財匱,然以天下之全力,畢
注於一隅之間,蓋猶裕如也。”《東華錄》載天聰三
年八月戊辰,“大臣同謀倡逃”。《明清史料》乙編載,
崇禎二年二月二十一,袁崇煥塘報:“一日之內,降
者竟前後接踵而至。”
⑥“七大恨”:一、明朝殺害金人的二祖;二、袒護金
人的仇敵哈達;三、越界出兵,助金人的世仇葉赫
抗金;四、明人越界,金人根據誓約殺了,明朝勒
索金方交出十人來殺死,以資報復;五、明朝造成
老女改嫁;六、移置界碑,搶奪金國的人參、貂皮;
七、聽信葉赫,寫信來辱罵侮慢。
⑦“觀其向背離合之意,以定征討撫定之計。”見《兩
朝從信錄》。
⑧當時滿清的正式國號是“金”,史書上稱為“後金”,
以與宋朝時的“金”有所分別。到天聰十年(明崇
禎九年)才改為“大清”。所以本文中的滿清,其實
都應稱“金”。“滿洲”的名稱,也要到改了“大
清”的國號之後才出現,以前稱“建州”或“女
真”。多數學者認為,“滿洲”是文殊菩薩的“文殊、
曼殊”的音轉。為了便於讀者,本文中不將“金、
清”“建洲、滿洲”等稱呼根據歷史年代而作分別。
⑨《太宗實錄稿》:天聰七年十月,皇太極責罵主張出
兵南攻之人:“天予我有數之兵,若稍虧損,何以前
圖?”
CB宋高宗紹興十一年十二月殺岳飛。十二年正月,宋
金和議達成,高宗趙構向金國上表稱臣,表中說:
“臣構言:既蒙恩造,許備藩方,世世子孫,謹守臣
節。每年皇帝生日並正旦,遣使稱賀不絕。歲貢銀
二十五萬兩,絹二十五萬匹。”
DB《太宗實錄》卷十二,天聰六年六月,皇太極致書大
同守將求和,信中說:“和事既成,自當遜爾大國,
爾等亦視我居察哈爾之上可也。”
EB皇太極來信的開頭是(根據原信):“汗致書袁老先
生大人”。(後來乾隆時修訂《太宗實錄》覺得語氣
太卑,才改為《皇帝致書袁巡撫》,但當時皇太極未
稱帝,決不可能有“皇帝”的稱呼。)袁崇煥書信的
開頭是:“遼東提督部院,致書於汗帳下:再辱書教,
知汗漸欲恭順天朝,息兵戈以休養部落,即此一念
好生,天自鑑之,將來所以佑汗而昌大之者,尚無
量也。”
FB後來皇太極在寫給祖大壽的信中(那時袁崇煥已
死),曾說:“爾國君臣,惟以宋朝故事為鑑,亦無
一言復我。然爾明主非宋之苗裔,朕亦非金之子孫。
彼一時,此一時,天時人心,各有不同。爾大國豈
無智慧之時流,何不能因時制宜乎?”其實努爾哈
赤、皇太極等一直自認是金的子孫,他為了求和,連
祖宗也不認了。
GB他後來在寫給崇禎的奏章中說:“諸有利於封疆者,
皆不利於此身者也。”所以他的知己程本直說:“舉
世皆巧人,而袁公一大痴漢也。唯其痴,故舉世最
愛者錢,袁公不知愛也。唯其痴,故舉世最惜者死,
袁公不知怕也。於是乎舉世所不敢任之勞怨,袁公
直任之而弗辭也。於是乎舉世所不得不避之嫌疑,袁
公直不避之而獨行也。”所謂“舉世所不得不避之嫌
疑”,就是與金人議和。
HB《孟子·公孫丑》:“昔者曾子謂子襄曰:‘……自反
而縮,雖千萬人,吾往矣。’”
IB袁崇煥《邊中送別》:“五載離家別路悠,送君寒浸
寶刀頭。欲知肺腑同生死,何用安危問去留?策杖
只因圖雪恥,橫戈原不為封侯。故園親侶如相問,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