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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4部分

國宜與明朝講和。若不講和,則我國人民死散殆

盡。”《明清史料》甲編,天聰二年八月“事局未

定”奏疏:“南朝雖師老財匱,然以天下之全力,畢

注於一隅之間,蓋猶裕如也。”《東華錄》載天聰三

年八月戊辰,“大臣同謀倡逃”。《明清史料》乙編載,

崇禎二年二月二十一,袁崇煥塘報:“一日之內,降

者竟前後接踵而至。”

⑥“七大恨”:一、明朝殺害金人的二祖;二、袒護金

人的仇敵哈達;三、越界出兵,助金人的世仇葉赫

抗金;四、明人越界,金人根據誓約殺了,明朝勒

索金方交出十人來殺死,以資報復;五、明朝造成

老女改嫁;六、移置界碑,搶奪金國的人參、貂皮;

七、聽信葉赫,寫信來辱罵侮慢。

⑦“觀其向背離合之意,以定征討撫定之計。”見《兩

朝從信錄》。

⑧當時滿清的正式國號是“金”,史書上稱為“後金”,

以與宋朝時的“金”有所分別。到天聰十年(明崇

禎九年)才改為“大清”。所以本文中的滿清,其實

都應稱“金”。“滿洲”的名稱,也要到改了“大

清”的國號之後才出現,以前稱“建州”或“女

真”。多數學者認為,“滿洲”是文殊菩薩的“文殊、

曼殊”的音轉。為了便於讀者,本文中不將“金、

清”“建洲、滿洲”等稱呼根據歷史年代而作分別。

⑨《太宗實錄稿》:天聰七年十月,皇太極責罵主張出

兵南攻之人:“天予我有數之兵,若稍虧損,何以前

圖?”

CB宋高宗紹興十一年十二月殺岳飛。十二年正月,宋

金和議達成,高宗趙構向金國上表稱臣,表中說:

“臣構言:既蒙恩造,許備藩方,世世子孫,謹守臣

節。每年皇帝生日並正旦,遣使稱賀不絕。歲貢銀

二十五萬兩,絹二十五萬匹。”

DB《太宗實錄》卷十二,天聰六年六月,皇太極致書大

同守將求和,信中說:“和事既成,自當遜爾大國,

爾等亦視我居察哈爾之上可也。”

EB皇太極來信的開頭是(根據原信):“汗致書袁老先

生大人”。(後來乾隆時修訂《太宗實錄》覺得語氣

太卑,才改為《皇帝致書袁巡撫》,但當時皇太極未

稱帝,決不可能有“皇帝”的稱呼。)袁崇煥書信的

開頭是:“遼東提督部院,致書於汗帳下:再辱書教,

知汗漸欲恭順天朝,息兵戈以休養部落,即此一念

好生,天自鑑之,將來所以佑汗而昌大之者,尚無

量也。”

FB後來皇太極在寫給祖大壽的信中(那時袁崇煥已

死),曾說:“爾國君臣,惟以宋朝故事為鑑,亦無

一言復我。然爾明主非宋之苗裔,朕亦非金之子孫。

彼一時,此一時,天時人心,各有不同。爾大國豈

無智慧之時流,何不能因時制宜乎?”其實努爾哈

赤、皇太極等一直自認是金的子孫,他為了求和,連

祖宗也不認了。

GB他後來在寫給崇禎的奏章中說:“諸有利於封疆者,

皆不利於此身者也。”所以他的知己程本直說:“舉

世皆巧人,而袁公一大痴漢也。唯其痴,故舉世最

愛者錢,袁公不知愛也。唯其痴,故舉世最惜者死,

袁公不知怕也。於是乎舉世所不敢任之勞怨,袁公

直任之而弗辭也。於是乎舉世所不得不避之嫌疑,袁

公直不避之而獨行也。”所謂“舉世所不得不避之嫌

疑”,就是與金人議和。

HB《孟子·公孫丑》:“昔者曾子謂子襄曰:‘……自反

而縮,雖千萬人,吾往矣。’”

IB袁崇煥《邊中送別》:“五載離家別路悠,送君寒浸

寶刀頭。欲知肺腑同生死,何用安危問去留?策杖

只因圖雪恥,橫戈原不為封侯。故園親侶如相問,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