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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部分

從以上例項看,不管是自身以外的人體禁忌還是自身的人體禁忌,也不管是自身整體的人體禁忌,還是自身部分的人體禁忌,其主導觀念都在於魂與魄的護衛,在於對靈魂的安慰和保護,在於對體魂的照顧和捍衛。同時又摻雜著對於生平命運的關心和趨吉避凶思想。這些,是人體禁忌的重要特色,也是一般其他禁忌所共同關心的根本問題,不過,於人體禁忌中顯現得更為直接一些罷了。

人體,很容易分成兩個類別,那就是男人和女人。當我們說到男人或者女人時,就已經區別了人體這個統一的概念。性別,是人類生理構成的客觀實在,同時,它又帶有濃厚的社會生活的文化印痕。不同社會生活環境中,性別的區分有著不同的文化風貌。在中國,男女分別的界線是始終被強調和看重的。男女之間存在著許多嚴格的、不容忽略的禁忌信條。它們大體上表現在男人和女人的性分別、男女之間的性誘惑、男人對女人的性壓迫、男人與女人對於神明的性褻瀆等等幾個方面。

第二部分

第15節 性分別禁忌

區別男女,在中國人眼中是非常重要的一種需求。似乎男女不分,一切行為方式都將失去依據,所謂“陰陽不分世理亂”。陰陽可指男女。陽代表男性,陰代表女性。對於兩性人,俗稱“二尾(yi)子”、“陰陽人”,民間總是帶有一種嘲弄、蔑視的態度。穿著打扮方面,亦忌男女不辨。男女服裝,每一個朝代的時尚都有嚴格的區別。如果男穿女服,或者女著男裝是要犯忌諱的。鄂溫克族人,禁止夫妻互換衣帽穿戴,否則以為對狩獵不利。民間許多神話傳說中,有因男女換了服飾而使女方懷上身孕的說法。漢族有些地方,結婚時,讓男女雙方換褲帶,也有象徵生育的意義。還有許多民間故事、民間笑話中把“穿了女人的褲子”作為嘲笑某位紳士、官員或者其他男子的笑料,很能引起人們的情感共鳴。正因為舊時人們嚴格遵守著男女區別的種種標誌,所以才出現“梁祝”、“花木蘭”等等女扮男裝(也有男扮女裝)成功的事例。這種男女涇渭分別的符號標箋——服飾、舉止——使人們相信,它和人體性別是絕對一致而不可懷疑的。祝英臺、花木蘭等都是鑽了性分別習俗的空子,在錯誤的性別符號掩飾下,矇蔽了眾人的眼睛。現如今,假如有男人留了長髮,穿了花色的衣服,或者有女人穿了男裝,在公共場所都會引來許多好奇、詢問的目光,好像在說“這人是男的還是女的?”不弄個清楚明白水落石出,總好像有一塊“心病”似的。男、女應當一眼就讓人看出才好,才是中國人的習慣。在生產、勞作方面也是如此。男人有男人乾的活,女人有女人乾的活,女幹男活,男乾女活都是遭忌諱的。臺灣高山族男人不能接觸女人專用的小鋤、農具、織機和豬圈;女人禁忌接觸男人的武器、獵具,不能進入男人的會所。普米族的婦女就不能犁地,不能打獵和取蜜,那是男人乾的活。青海省藏民中的男人不能做抹牛糞、打酥油、背水、磨炒麵、做飯等家務勞動,認為這是婦女們乾的活。

佤族人械鬥時,女人不參加,男人則不能不參加。成年男子能參加而不參加者為習慣所不容,輕則受輿論指責,重則罰谷罰錢,以至抄家。漢族中有“男做女工,越做越窮”、“男做女工,一世命窮”、“男做女工,爛脫臀宮”等俗諺流傳。舊時,男人一般乾田裡的活,參與社交活動,女人一般幹家裡的活,不參與社交活動。男人幹家務常被人恥笑,以為“沒出息”;女人參與社交活動,又被指責為“瘋”、“野”、“不守規矩”、“不正經”。現在,這種觀念有所更新,男女分擔家務,同工同酬,男人能幹的,女人也能幹。毛澤東同志曾經說過“時代不同了,男女都一樣”的話,便是對這種習俗演進的集中概括。當然,民間要求男女分別的慣習和社會上以男女分工有固定的認識之間並不完全等同,性別的區分本身也並無大錯,有時還確是生活和工作中的實際需要,因此,區別男女性別的慣習並不能輕易被取消,它還會在生活的各個方面表現出來。

性誘惑禁忌

性分別的作用之一就是要防止性誘惑。男女的標誌越明顯,性隔離就越容易實施。實施性隔離,被認為是制止和抵禦性誘惑的有效措施。因此,分別出單方面的男女性別之後,還要進一步防止男女之間的性接觸和性混雜,所謂“男女不同群”、“男女授受不親”。中國人過去一直主張男女之間相互避忌,男女之間一般不說話、不相視、不拉手、不互贈禮品,以防被人猜疑有性行為的發生。只有兒童時期才不避嫌疑,所謂“兩小無猜”。普米族忌諱男子向少女贈送手鐲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