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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部分

今天來看,漢密爾頓的債務重組舉措,好像只是一種簡單的債務證券化運作,但是,他的天才創新在於,這三隻債券埋下了紐約證券交易所、也就是“華爾街”的種子,因為這些債券從1790年10月上市交易後,加上次年由漢密爾頓推出的“美國銀行”(Bank of the United States)股票,立即將市場的關注聚焦在這四隻證券上,強化價格發現機制,提升流動性,集中展現市場活力。換句話說,原來的成百上千種債券、借款條即使能夠換手交易,由於種類太多、條款各異,無法形成證券市場氣候,市場活力做不起來,證券價格自然不會高,流動性也會差。但是,把市場注意力集中到四隻證券上後,情況就大為不同。

比如,這樣集中之後,更方便外國投資者認購。到1804年時,53%的美國政府公債是由西歐投資者持有(所以,不只是今天的美國公債主要由中國、日本等外國投資者持有!),美國銀行62%的股份在外國投資者手中。

被稱為“美國金融之父”的漢密爾頓繼承了莫里斯的金融思路,他的創舉的意義也在於,讓這三隻債券成為反映美國未來前景的晴雨表,債券價格就是市場對美國未來的定價。—— 漢密爾頓承認所有戰爭債的承諾,振奮了市場對美國未來的信心,使這些債券價格隨即猛漲,到1791年底債券市價甚至超過面值!從此,美國資本市場一發不可收拾,投資與投機交易都很活躍。1803年,美國政府透過向國內外投資者發公債,融資買下路易斯安那,使美國領土面積翻倍,等等。證券市場就這樣為美國的成長服務,為之後的工業革命、科技創新融資效勞!

政府窮民間富催生*與法治

為什麼政府有錢不如民間富有?(6)

導讀:1693年,英格蘭銀行成立,其核心任務是幫助政府發行國債,但國債的決定權由下議院掌握,而不是由國王控制。 英國的自由、*、法治,就這樣跟“窮政府”加國債金融市場相伴為孿生兄弟,同步發展。

美國的起點是政府窮、民間富,逼著政府求助於金融債券、求助於民間稅賦。西歐*國家的興起也大致如此。除了法國等少數國家外,歐洲城邦歷來沒有強勢、富有的政府。像荷蘭、義大利城邦國家,在經歷中世紀後期連續不斷的戰爭之後,城邦政府基本都負債累累,是典型的“政府窮民間富”社會。那時期,政府的戰爭融資需要也是推動債券市場最先在義大利城邦和荷蘭發展的主因。

英國跟法國的經歷形成極有意義的反差。雖然英國王室在17世紀英國革命前就逐漸出售皇家土地,但是,即使到英國內戰開始的1642年,皇家家產收入以及一直以來的稅收還是不少。但是,1642至1649年的長期內戰消耗皇家資源,到1649年查理一世國王被送上斷頭臺、英國共和國成立後,皇家土地被沒收並低價出售。等到查理二世國王於1660年回到英國、重新登基時,皇家土地所剩無幾,自己的收入已無法支援皇家日常開支,更無法供養其軍隊,皇家很“窮”了!在這種情況下,英國議會透過法案,今後每年由議會從政府稅收中撥款120萬英鎊,供皇家自用,但是有幾個條件,第一,政府徵稅權必須由議會控制,國王無權決定;第二,議會有權每年審查皇家的開支情況,包括戰爭開支以及其他日常開支;第三,皇家新增開支專案,必須經過議會的程式。這樣,在皇家所代表的“國家”與議會之間,有了相互制約的權力架構。

有意思的是,儘管皇家的經費在1660年後受到議會的監督,到1680年代初,查理二世的財務狀況又出現膨脹。透過節約開支、改善收稅機制,皇家金庫照樣能累計增長!1685年查理二世去世,由其兄弟詹姆士二世繼位。皇家財大氣粗之後,王權又不斷膨脹,詹姆士二世國王隨即解散議會,將權力集中於自己手中。這就為1688年的“光榮革命”製造了前提,當年,英國人求助於荷蘭王子威廉三世,請求他與妻子瑪麗(詹姆士二世的女兒)回英國,之後,他們來到英國,逼著詹姆士二世逃亡法國,威廉三世與瑪麗此後登基為英國的國王和王后。作為讓威廉三世繼承王位的條件,英國議會要求威廉三世簽署《*法案》 (Bill of Rights),保證國王不會侵犯公民權利,也要求他簽署其他法律,保證王室不會廢除議會透過的法律、徵稅權繼續由議會掌握、皇家召集軍隊必須先經過議會、公民有權擁有槍支武器、公民有言論自由,等等,這些法律奠定現代英國自由與*制度的框架。

當然,還有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