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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部分

許煦是個好人。

這是C大法學院幾乎半數以上的老師達成的共識,溫和謙遜,彬彬有禮,不像陸之栩那樣喜怒無常,也不像陳碩那樣冷漠,他幾乎是年輕一代的老師裡最容易接近的,連幾個脾氣古怪的老教授對他的評價都不錯。

這些年來,在C城,他關係最近的幾個人,是林佑棲、沈宛宜、還有陸之栩。

林佑棲認識他,是因為法學院和醫學院的一個聯誼,C大院系之間關係隔得遠,法學院和醫學院之間彼此看不太起,醫學院是王牌學院,自然傲氣一點,法學院也是些硬脾氣的傢伙,所以學院關係不算太好,聯誼也只是做個樣子而已。

林佑棲這個人,陰陽怪氣,誰也猜不到他下一秒要幹什麼。他懶得很,不怎麼修邊幅,好在天生一副好相貌,不知道的人還以為他是不屑於把自己弄得西裝革履的。但是有些時候,他又勤快得很。

那次聯誼,他也去湊熱鬧,蹲在後排吸菸,看到一個清瘦的青年,在小禮堂裡來來回回地走,指揮著一群男學生布置這裡佈置那裡,大夏天的,那個人穿著件白襯衫,臉上竟然一點汗也沒有,乾乾淨淨的,像個用白石頭雕的人。

過了很多年之後,許煦變成了陸之栩口中的“老流氓”,也學會了大夏天的穿著短褲拖鞋到處晃,熬夜熬得臉色青白,逮著不聽話的學生就一頓和風細雨地修理兼調戲。

林佑棲不由得感慨:“當年那個水蔥樣的青年那裡去了喲?”

沈宛宜其實是很感謝許煦的。

她是死心眼的人,骨子裡像極了她那個當了一輩子郵政員的爸,她不是什麼書香門第出身,她母親曾經是紡織廠的工人,父親只是個普通的郵遞員,她是市井中依靠讀書走出來的女孩子,她在大學的時候,也是玫瑰花一樣的,又漂亮又香,可惜有刺扎手。

她未婚夫俞錚為了追到她,是花了很大的心思的。

那時候R大正是風起雲湧,人才輩出,那幾屆出來的學生,正是現在活躍在政法界的中堅力量,用沈宛宜自己的話說,她現在隨便接一個案子,審判席上坐的是她學長,對方律師是她同學,就連書記員呢,也是低了她幾屆的學弟。

但俞錚當年是當之無愧的年紀第一,法學院畢業晚會,他是學生代表,帶著同屆畢業生宣誓。

他開始追沈宛宜的時候已經快畢業了,周圍同學都忙得焦頭爛額,他也忙,但他遇見了沈宛宜。

俞錚骨子裡是個意氣用事的書生,不是酸腐為人,而是書生,“我自橫刀向天笑,去留肝膽兩崑崙”的書生,書生有傲氣,又固執得很。整個R大法學院都說沈宛宜好看,堪比紅樓賈探春,他偏不以為然,等到在校辯論賽上真正見到了,被沈宛宜狠狠煞了一回銳氣,又開始死心塌地地追起沈宛宜來。

他對沈宛宜是真好,好到十年之後,沈宛宜仍然記得他的大冬天的半夜騎著腳踏車在B城裡到處亂竄,只為了給她買一碗餛飩。

他在外面是威風凜凜的律師,在沈宛宜面前卻言聽計從,沈宛宜叫他往東他就往東,叫他往西他就往西,沈宛宜有時候故意捉弄他,他也好脾氣地任她捉弄,頂多笑一笑就算了。

他唯一一次不聽沈宛宜的話,就是捲入那個案子裡。

時隔十年,沈宛宜仍然記得當時他的表情,他說:“宛宜,你不知道!時事有大弊,貪腐太重,會傷國之根本。我們讀了這麼多年的書,學的是法,執的是法,我們不爭,誰還去爭!人活一世,總有必須承擔的責任,職責所在,不得不為!”

他說完這段話之後不到一個月,就死在香港,子彈從他左顱穿進,呼吸停止,當場死亡。

沈宛宜那時候正和他置氣,和他吵架的那一次,竟然成了最後一面。

她去香港認屍的時候沒有哭,組織C大法學院校友的時候沒有哭,取證時被當地黑社會指使小流氓上門恐嚇咒罵時沒有哭,等到打贏了那場官司,她從B城的法庭裡走出來,看到外面陽光燦爛,世界一片明亮。她卻忽然哭了。

她哭的不是官司,是她的俞錚。

這世界這麼美好,陽光這麼燦爛,她的俞錚卻已經不在了。

往後的無盡光陰,朝朝暮暮,她都只能孤身一人了。

她一直是一個人,當律師也好,開事務所也好,買房子也好,她都是一個人。

她很喜歡林佑棲說的一句話。

他說:我不是挑剔,你不知道,那個人出現之後,這個世界上的其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