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寫出乎。申刻。大學士等奏、皇上一生所行之事、所存之心、俱已手書發出臣等不能詳加議奏、以致聖心憂慮。臣等雖萬死不足蔽辜。懇皇上從重議處。奏入。得上□日吏部都察院會同嚴察議奏。
○丙午諸王、貝勒、貝子、公、滿漢文武大臣官員公奏、明日大行皇太后殯宮、行大祭禮。聖躬近日方稍愈。請今晚不必親詣梓宮前哭奠。得上□日、二十一二十二日、朕本欲親詣致祭。因二十七日、欲親往釋服、是以未去。自二十三日、二十四日以後、朕躬比前較愈。儘可往矣。諸皇子大臣、屢次勸止。倘朕今可以去而不去。他日回想、豈非遺憾乎。今朕親去。將此諭眾知之。
○大學士等奏、臣等恭查舊檔、太皇太后徽號、原有昭聖慈壽恭簡安懿章慶敦惠溫莊康和仁宣弘靖二十字。賓天之後、追止尊諡。將原字減去十五字、留五字。又添擬七字。尊為孝莊仁宣誠憲恭懿翊天啟聖文皇后。升祔太廟。慈和皇太后徽號、原有慈和二字。後尊為孝康慈和莊懿恭惠崇天育聖皇后。康熙九年、升祔太廟時、添寫。章字。大行皇太后徽號、原有仁憲恪順誠惠純淑端禧十字今欽遵上諭、照追上太皇太后尊諡。將原字內留五字。添擬七字。尊為孝惠仁憲端懿純德順天翊聖章皇后。又將原字內留四字。添擬八字。尊為孝惠仁憲莊定端純順天翊聖章皇后。恭候皇上指示。其應行典禮交禮部查明議奏。得上□日、前一條所擬是
○是日申刻。上詣大行皇太后梓宮前、親奠上食。哭泣盡哀畢。駐蹕行宮。
○丁未。上於大行皇太后梓宮前。行大祭禮。讀文致祭。親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