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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部分

21歲,明年還可以去。”

我本來也是可以和王治郅一樣參加1999年選秀的。大鯊魚球隊一位重要官員——我不想說出他的名字,我們稱他X先生吧——真正地推著我參加1999年的選秀。我現在幾乎可以肯定,那是X先生一個人的意願,而不是大鯊魚的老闆——上海文廣新聞傳媒集團的意願。

說實話,那時我也不想去。我的夢想是加入國家隊,和王治郅一起打球,拿亞錦賽冠軍,在CBA打球,如果可能的話,在那也拿一個冠軍。

但X先生說,常青公司(美國俄亥俄州的一家體育經紀公司)花了很多錢在機票、酒店食宿上,派了一個人飛來上海和我籤合同。所以我們就在上海的東視大樓會了面。我們談了很長時間,在場的只有X先生、我父母和我。他們談了很多關於錢的事情,經理給我看了一份合同。現在我知道一份普通的NBA合同有兩三頁紙,NBA規定經紀人不能拿超過4%的佣金。常青經紀公司給我的合同只有一頁半紙。合同中說,常青公司將從我收入中拿走33%——包括NBA合同收入、廣告及所有其他收入。當時我無法瞭解到,這不是一份正常的合同。

我們談了4個小時。一回到家,X先生的電話就來了,問我覺得合同怎麼樣。我說我不想籤。他說:“這對你可是個好機會。你會在選秀第一輪被挑中的!”

三天裡,他們幾乎每個小時給我打電話。我關了手機他就打到家裡來。你們要知道,我那時才19歲,又是隊裡地重要領導要我簽約。我不知道會發生什麼。我那時不想跟常青公司簽約,也不想去NBA,但我也不想損害自己在中國的前途,我不知道X先生會做出些什麼。我那時有這種感覺,上海大鯊魚隊可以控制住我,我像是他們手中可以出售的物品。因為是X先生說話,我以為大鯊魚隊的意思也是這樣。直到很久以後我才發現這只是X先生個人的意願。

常青公司和X先生一直讓我去該公司的經紀人邁克·科尼下榻的酒店,“我們談談吧。”他們說,我就和父母一塊去了,他們留住我直到凌晨3點,我就坐在那聽他們說。我覺得自己沒有選擇——要麼簽約,不然他們不會讓我走。如果不簽約,不知道我的籃球生涯會怎樣。於是我就簽了。當我們離開酒店的時候,我媽說,“我覺得我們剛把自己賣了。”後來發現NBA可以中止這份合同,我馬上就這麼做了。

比爾·達菲(姚明經紀人):在99年姚明被迫簽約的第二天,耐克的一位官員打電話給我,他們非常沮喪、憤怒、煩躁。“讓我先看一下合同,”我說。我看了合同,告訴他們讓NBA球員聯盟參與此事,因為姚明有自己的權利。球員工會的主席比利·亨特看了合同說,這太荒謬了——姚明不必上交那麼多錢,有相關的條例和規定,等等。然後他們讓我徵詢法律意見,我找了兩個律師看這份合同,他們都認為合同無論從球員工會角度,還是作為法律檔案本身都是無效的。那是一份個人服務合約,姚明有權終止它,於是姚明這樣做了。

我們真的做好了準備讓姚明參加2001年選秀,但出了常青公司的事情。儘管姚明撤回了合同,他們還是宣稱與他還另有一份合同。這樣,把大家都嚇跑了,大鯊魚又不放他——那是姚明的低潮,一切都準備好了,勢頭在那,他興致勃勃準備去美國,但又惹上常青合同這樣的麻煩,讓他未能成行。

我還記得常青公司合約的內容。說他們會帶姚明去美國,保證給他提供食宿、汽車、英文課、駕駛證、公寓和手提電腦,而他們提取33%的收入。我後來發現他們連NBA經紀人資格都沒有。

贏得CBN冠軍後,我10天都沒碰球,沒時間,人人都想見你,拍照,吃飯,舉辦晚會。全隊都得分頭去做這些事。我去美國的航班被迫推遲了2天。就是說沒能早到2天,調整13小時的時差,我星期一早上離開上海,當天晚上到了芝加哥。從洛杉磯去芝加哥的第一班航班還取消了,我很晚才到O‘Hare機場,大約9點鐘。

星期三我測試給所有人看,但之前已經答應跟紐約尼克斯和芝加哥公牛另外測試,並一塊吃飯。姚之隊和東方隊讓我為那兩個隊做點什麼,因為他們對我的興趣超過其他球隊。在我考慮到NBA打球前,他們就多次來中國看我打球。我那時自己不做任何決定,只按照章明基給我制定的計劃行事,但我很高興給予尼克斯隊和公牛隊特殊的待遇,因為他們讓我感到榮幸。

星期一晚上,由於時差,也由於終於看到自己接近NBA夢想的興奮,我整晚都睡不著。我用手機給女朋友和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