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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

,覺得這樣一位古代賢君聖主(雖然顧頡剛先生的考證,說禹只不過是一條“毛毛蟲”),果然善於剋制己的嗜好而愛聽群眾的有益輿論。近來年紀大了,對事物總愛動動腦筋,這才知道小時候相信這句話是上了儒家的當。你看,禹的生存年代,約公元前2100,即距今四千年前,距新石器時期的氏族社會還很近,那時的酒,只是爛野果或穀類植物泡在水裡發酵造成,頂多像今天的甜酒,含酒精量不多,決比不上大麴、茅臺、五糧液……根本說不上“旨”。喝點果酒,醉不了人,他老人家就不高興了。《說文》:“古者僅狄作酒醪,禹當之而美,遂疏僅狄。”說明禹這個人偽善。“禹聞善言則拜。”(《孟子》),“拜”,用今天的話,等於說,“你提的意見已看過,十分寶貴”,誇獎過“寶貴意見”,“拜”了,只是並不實行,這正是官僚主義的典型。何況僅狄作的既然是“美酒”,這就可以出口賺外匯,國家酒稅收入也可大大增加。從經濟價值來衡量,僅狄先生實在是一位科技生產的開拓性人物,如果禹不“疏”他,那麼不要說威士忌、白蘭地、XO……之類用外匯買的奢侈飲料可以不必由外國進口,最低限度“可口可樂”那種不醉人的甜飲料!也可以不需引進設廠了。一方面賺外匯,一方面節省國家外匯支出,“旨酒”肯定不是什麼可“惡”的!想通之後,鄙人對於禹,就不那麼崇拜了。

二、阮藉借酒遁

讀過魯迅先生的《魏晉讀賢與藥及酒》一文的人,約略知道“讀賢”的餞酒服藥,帶有點“避世”之意,但也不盡然。當時兩個大酒鬼——嵇康和阮藉、嵇康同曹操的後代有裙帶關係,官拜中散大夫,後來司馬氏取代了曹氏家族,嵇康失去了靠山,只好回家當鐵匠,當個出身好的工人階級,以為這就沒事了。但是依舊逃不過權奸鍾會的手掌,嵇康“夏月常鍛大柳下,這會過之,康鍛如故,康曰

“何所聞而來,何所見而去?”會曰:“有所聞而來,有所見而去。”(《晉書》)雙方針鋒相對地口舌一場,鍾會便藉故殺了嵇康,嵇康臨死只遺憾他所彈的《廣陵散》沒有傳給後代。

阮藉這傢伙比嵇康“鬼”得多,嵇康喝酒只是喝酒,沒有借酒來搞什麼名堂,阮藉卻不然,“司馬昭(晉文帝)初欲為子炎求婚於籍,藉沉醉六十日,不得言而止。”“鍾會欲置之罪,皆以酣醉獲免。”小說上有“借水遁”、“借土遁”之法,他老兄卻發明了借“酒”遁,不想把女兒嫁給高幹子弟(後來還當上了地位相當於中央主席的“晉武帝”),就借酒裝醉。對付野心勃勃的對立面,也借“酣醉”的辦法得免於“罪”。司馬昭用他做“大將軍”、“從事中郎”,他為了不想太靠近權貴以免猴年卯月“咔嚓”一聲丟去了腦袋不太好玩,就藉口警衛部隊步兵炊事班會釀酒,還存下了三百斟酒,就要求當步兵校尉這個“官顯職聞,而府寺寬敞,輿服光麗,伎巧必給”(《通內》)的散官,樂得個逍遙自在。阮藉終於不像嵇康那樣傻,白白地給奸雄鍾會“咔嚓一刀”

宋?葉夢得的《石林詩話》中說道:“晉人多言飲酒,有至沉醉者,其意未必真在於酒,蓋時方艱難,人各懼禍,惟託於醉,可以疏遠世故。陳平、曹參以來,俱用此策。《漢書》記陳平於劉、項末判之際,日飲醇酒、戲婦人,是豈真好飲者耶?曹參雖於此異,然方欲解秦煩苛,付之清淨。以酒杜人,是亦一術。”這種“其意未必真在於酒”的權術,恐怕不會是酒徒所認同的。不過我們北面的鄰居,據說不久前也有很多酗酒的居民,他們也常常“以酒杜人”。可惜他們吃醉了經常回家打老婆,家庭矛盾超過政治矛盾。

三、鍾會偷酒飲

鍾會這廝,從小就暴露出他那肆無忌憚的性格:有一天,趁他爹午睡,他和哥哥鍾毓就一起去偷酒喝,老爹鍾繇其實沒睡著,就偷看他兩人的舉動,鍾毓端了酒,作個揖才飲下去,鍾會搯起了酒瓢就喝,沒有作揖,鍾繇起來問鍾毓,為哈作個揖才喝酒,種毓說:“酒以成禮,不敢不拜。”問到鍾會,他乾脆說:“偷本非禮,所以不拜。”(《魏略》)是啊,那些濫用公款飽入私囊的,還恭恭敬敬地向國庫作個揖,還未見過這種頭等“傻冒”!

鍾會後來終於反了司馬昭,最後被亂軍殺了。

四、劉伶醉後裸體

和嵇、阮同屬“竹林七賢”的另一個大酒鬼劉伶,也是酒界中知名度很高的前輩。那時候的人,可是不太講精神文明,劉伶喝醉了,就“脫衣裸形屋中”。雖然那時《花花公子》之類的刊物當未出版,他也算得當今“天體運動”和“脫星”的老祖宗了。有人責怪這醉鬼太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