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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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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不能詩,亦不能文。我卻喜嗜小酌,不幹詩文,故無效顰之嫌。寫下來備案。卻是與武有些瓜葛,效的是俺鄉武二哥。上山打猛虎,下山打不平。除惡霸,滅強暴,能造反,好個硬漢,是我幼年眼裡的英雄。

在我的幼年時,對於學課不感興趣,迷讀小說。把古今的武俠小說都讀遍了,也讀通了。下了個結論,是英雄皆能酒。以此要成英雄,當先由豪飲做起。

問題並不那麼簡單。家中是“清教徒”。禁菸戒酒。自出孃胎,酒未沾唇。再者,那副模樣,難夠英雄像。肌羸骨瘦,黃痾痾的貧血。不善愁而多病。在街上是個“弱小民族”,慣遭欺負捱揍。爹看我那派頭,見了飯就冒火,聽說吃就煩惱。不像個能長大成人。百醫無效,於是,送我去打拳。那以後,街上的孩子們對我刮目相待,有了敬意。見好便收,我也不會“稱霸”。

同酒會面的那一天,是師傅岳母的喪禮。七十多歲的老人昇天,當然須送行慶祝。幾桌酒席宴罷,成人們都外出送殯。拳房裡只留下五個孩子。大師兄十七八歲,老末是我,年不滿十三。做了東道。請師兄們坐地。把出勝酒“二鍋頭”來,大碗酌出,笑談天下論英雄。武二既能一口氣十八大碗,我幹他個二兩碗,又算等閒?

二鍋頭是摻水量少、新出爐的白乾。力氣大,有賽火箭的燃液。一大口咕嚕入肚,由肚臍眼逕衝喉嚨到雙鼻孔著了火!皺鎖眉尖,自思道:“這嘮啥子英雄怎能下嚥?”對英雄前途不再樂觀。

一歇兒,肚中那口酒起了作用。頭上暈顛顛,皮下熱烘烘。三思之下,這酒卻也不大難喝。何妨再嘗它幾口?那以後的事,我就不知道。生命的紀錄上,缺了廿四個鐘頭。大師兄馱我回家,扔下就跑。做老大的未能盡職,不負責,有愧心虛。娘看我是醉死了,嘔吐噴唾,酒氣薰天。我一飲而名聞全鄉。恰似李白說的:“唯有飲者留其名。”第二天醒來時,賺來好一個“頭大(痛)英雄”!四十年後於荷京,喜相逢大師兄。問他,我那天喝了多少?他說:“半大瓶!”

好些年前,我約法四章,絕不越軌。(一)夕陽不下山不喝。(二)飯後不再喝,以免“夜半不能休”。(三)有事則戒,無事只限酒意三分,以避夜晚急症,“舉刀傷人”。(筆者是個五品郎中,專腦外科)。(四)少飲烈酒。

各種酒的酒精含量不同。威士忌約40%到50。中國的白酒60%以上。葡萄酒及谷酒約12%到。過此,是加了料(酒精)的酒。美國的啤酒法定不能過6%。歐洲及中國的啤酒是10%到12%。

帶幾分酒意的人,往往自感特別能幹。實際上是判斷力減低,錯誤率增高。做詩人尚可,干政治掌軍事,營經濟,辦外交就不行了。一般的錯誤以為酒有助於效能。莎翁說得又準又好,酒只是“促進慾念,而不濟於行事。”(見《哈姆萊特》)。

少量的酒對神經細胞是刺激,多量是麻醉。法醫上的規定,血液中有%的酒精量,便是醉。超過%可醉死。愈高,活的機會愈少。

酗酒之害,尤勝過吸毒。傷腦及肝。致腦萎縮瘋癲症(korsakoff's psychosis)。因縱酒,不顧飲食,缺維生素,致患神經炎性的肢體癱瘓。又損腸胃,腸中毒廢吸入血,進肝,毀了這個“去毒機關”,因而肝硬化,流血死。

酗酒的“抖顫酒瘋”(Delirium Tremens)與鴉片、嗎啡、海洛因的癮症如出一轍。酗酒是個嚴重的社會病。心理上的病源在於逃避現世,彷徨澆愁。近些年來,在美國酗酒的半數是青年。威士忌在美國的消耗量很有可觀。年約五億萬加侖!可灌滿一個小型的水庫!全國兩億二千萬人,平均每人兩加侖半!

關於酒,李時珍是這樣說的,抄下來借用作為結論:“酒,天之美祿也。麥曲之酒,少飲則和血行氣,壯神禦寒,消愁遺興,痛飲則傷神耗血,損胃亡精。若夫沉湎無度,醉以為常者,輕則致疾敗行,甚則喪邦亡家,而隕軀命。”(見本草綱目)

1978年12月於洛杉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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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苗子:酒故

苗子曰:吾友楊憲益博士,沉緬麴櫱,嗜威士忌如命,而錫之以佳名曰“蘇格蘭茶”,益諱言酒也。吾夫敢以直諫盡友道:因集古酒人荒誕之事以進之,題曰《酒故》,紀故實也。憲益閱此,殆會心笑,而嗤之曰:老頭不可教也!

一、大禹與美酒

小時候讀書,對禹很崇拜。書上說:“禹惡旨酒而好善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