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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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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來之後穆玉卿生了場病,嗓子啞了好幾天,幾天後他重新登臺,唱的是一出《百花亭》。正當他唱了半場戲,正坐在後臺補妝歇嗓子的時候,錢少爺又回來找他。

穆玉卿說到這,起身往火盆裡加了幾塊炭,又重新抓了把瓜子磕,沈雲祥在旁邊不好催促,心中升起一種不好的預感,感覺這錢少爺回來,準不幹好事。

“他回來找我……把玉佩還給我,還叫我這輩子別再出現在他面前。”穆玉卿低頭淺笑,神情僵硬:“他可以討好我,捧我,上了我,唯獨不能愛上我——因為這樣,實在太荒唐可笑了些,該是何等敗壞門風呢。就像貓狗再怎麼受寵,人也不可能愛上,該丟的時候就丟了,用不著可惜。沈先生,對不對?”

沈雲祥無法回答,正暗自糾結,穆玉卿又道:“其實做寵物也不是不好,至少不像做人那樣難,尤其是大戶人家的寵物,只要長得討喜,又會撒嬌,主人就給你飯吃。再投胎還是得投做貓狗,做人實在……呵。”

沈雲祥聽了這一番宣言,心情沉重,他問:“你……為什麼要跟我說這些?”

穆玉卿垂下一排長睫毛,顯出一派異乎尋常的美與脆弱,幾乎和這環境融為一體:“沈先生,我要走了,跟錢少爺一起走。其實你剛來的時候,我是想害你的,我以前……害過很多對我圖謀不軌的人。沈先生,”他抬起頭,鄭重其事地說:“我們很羨慕你,你有我們沒有的東西。”

☆、第五章

沈雲祥頂著半乾的頭髮出了屋,晃悠到小二住的後院,抬手斯文地敲了三下門,門裡毫無動靜,一陣小風溜過,他打了個寒戰,低聲罵了一句,掄起拳頭把小薄木門敲得“咣咣”響,也不見有人應門,看起來頗像有意而為之。

沈雲祥吃了閉門羹,不甘心地原地打轉,就看見那群做工的晾在院子裡的衣服。他在心裡暗笑:這群沒文化的鄉下傻子,大秋天的晚上晾衣服,還不得沾上一層露水,到底想不想讓衣服幹。他踱過去,挑了一件看起來最體面的厚衣服,一把扯下來。這衣服冰冷潮溼,帶著一股入了骨的油膩味道。

這種衣服放在從前,沈雲祥是碰都不會想碰一下,身上沾上一點油煙味,他都要用香皂洗上好幾遍,不過現在他情況特殊,上了賊船,只能在心裡犯犯嘀咕:我借你一件破衣服,又不是不還,你趴在被窩裡起不來,還要什麼衣服!

沈雲祥把衣服捲成一團揣在懷裡,拿著往樓上走,順手把垂下來的額髮往上捋,然後想了想,又把頭髮全都放下來,甩得翹而蓬鬆,才滿意地進了屋。才剛把“借”回來的溼衣服搭在椅子背上,靠近火盆烘著,就覺得這頭髮尖兒扎的眼瞼癢得彆扭,順手沾了把水,又全給梳了上去,頓感視野清晰,神清氣爽。

不一會秦瑞亭就一手端著一大海碗手擀麵,一手拿著昨天晚上吃剩的燉倭瓜走進來,因為雙手被佔滿,兩雙筷子就叼在嘴裡。

沈雲祥皺著眉頭問:“你是看門狗嗎,還銜著骨頭?”

秦瑞亭把碗往桌子上“咚”得一放,沉悶的聲音更是顯得這面足斤足料,他咧嘴傻乎乎地一笑:“對,我把骨頭銜過來,上面的肉都留給你。”他把筷子往沈雲祥鼻子底下一遞:“不是沒手了嗎,來,嚐嚐!”

沈雲祥不依不饒,斜著眼樂:“不會插在麵條裡嗎?”

秦瑞亭忙說:“這是要上香啊,不吉利,你也是,以後不準這麼幹!”

沈雲祥拿起筷子,呼嚕呼嚕地吃麵條,有肉有白菜葉有木耳,還趴著一個雞蛋,吃的沈雲祥渾身熱呼呼。秦瑞亭支著腦袋坐在一邊,愣頭愣腦地往他的碗裡夾燉倭瓜,不一會兒就在碗裡摞起了金燦燦的小山,順從得像個小丫鬟。

沈雲祥不碰倭瓜,乃是因為實在不合胃口,他看見自己的大碗裡已經被侵佔得看不見面條,不由在心裡暗笑:這個傻子,我明明不愛吃,還一個勁地夾。

吃飽喝足,沈雲祥抹抹嘴道:“我待會兒要進城裡。”

秦瑞亭一邊收拾一邊應道:“行啊,我給你弄輛牛車,咱去城裡吃餛飩,不過這外面風大,你多穿點兒。”

“不用,我自己去,你給我找個趕車的就行了。”秦瑞亭手裡的動作頓了頓,好像聽到了什麼難以理解的事,抬頭愣愣地看著沈雲祥。沈雲祥見他不言語,乾笑兩聲: “還有你怎麼成天就想著吃,真是個吃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