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則之精神的表現來成就自由與她們之間相互印證而達到的最大調諧性之諧和性。但它們都尚不足以承擔起政治信仰的重擔,無論是出自天然性還是出自精神的純正性以上所闡釋的諸信仰只是涉及到了精神和靈魂的層次:在此種情況下,造化秩序和唯相秩序都難以透過她們的表現力得以完整體現。也就是說,這種尚僅體現在精神和靈魂層次上的表現力並未能夠為同為我們之精神產物的政治提供相應的印證方:這就好比海市蜃樓,雖奇幻詭譎,但終究只是一種外部感官所認知到的虛假存在。可見,應該用一種超絕於人之體基之外的構建實體(精神思想性、靈魂性)以約束性存在的方式達到約束人及相關組合的目的之信仰作為政治信仰未免就有失偏頗(那種信仰為我們之個體及社會性存在提供靈魂的呵護顯然是有益的),嚴格的來說,只有體現了造化秩序和唯相秩序的雙重表現力之完整性的存在才有資格作為政治之信仰,因為政治生活表現所涵蓋的範疇並非只是造化秩序和唯相秩序的一部分或兩者之一,而是涵蓋了雙重表現力的全部。而且,作為政治信仰,她還必須具備如下條件:一,必須具備和表現均衡的自由性;二,必須具備和表現純正的本真性。也就是說,作為政治信仰,她在為政治提供營養和呵護的同時又必須凌駕於政治之上,她是政治表現在造化秩序和唯相秩序完美結合的基礎之上的,而非是被政治所左右:這就是為什麼我們說我們所需要的是政治的信仰,而不是基於某種單純信仰的政治。政治的信仰是為政治提供營養和呵護的,而不是某種作為我們之精神(包括靈魂性)產物併為我們之靈魂提供營養和呵護的單純信仰進而所控制和窒息的政治——將造化秩序及唯相秩序藉助一種單純是我們之精神之產物的表現而將她們透過唯相之法、唯相之神以及靈魂所維持的完美良性表現強行納入僅只是我們之精神產物的範疇之內並令這樣的表現作為她存在的體現無疑與將自然宇宙之萬物和我們的肉體作為一種實化虛體吸噬入我們的精神的某個空間並讓其保持其本真的完美性一樣荒唐。直白的說,若宇宙不在為我們提供生存空間,自然不在為我們提供營養和任何的生存條件,單純依靠我們的精神和靈魂是無法令我們存在的;同樣,若我們之精神不在具備與唯相之法印證的能力,靈魂同時亦不在為我們提供與造化溝通的作用(即靈魂完全的喪失和不存在),單純依靠我們之肉體的存在是無法體現我們之存在的。我們所追求的政治信仰同樣不能陷入這樣的非存在之狀態之中,否則,這信仰又有什麼意義——若我們之存在都只是一個無的話,那又談何政治,談何政治信仰呢!
作為神聖的政治信仰,在她的神聖之神秘面紗被予神聖揭開之前,我們應該有必要重溫下作為這信仰的受益者:政治。由來以久,習慣性的存在性遺忘,對政治我們似乎已熟到有如同床共枕了數十載的偕老之伴侶般,若有人問我們是否瞭解對方而我們驚訝於此問題的莫名其妙但卻在某時迷惑於自己是否真的瞭解對方時的繾綣反應一樣有著異曲同工之妙:我們是否真的瞭解政治?!以我個人之見,政治應該有兩種存在和運動形態:一種可謂之為天然(基於造化秩序的)的政治;一種可謂之為人為(基於唯相秩序的)的政治。關於前者,事實上是一種基於類似引申而產生的概念,而其之內涵和外延亦是透過類似移植的方法來設定和確定的,也就是說,對於天然之政治所借用的政治一詞,我們必須要突破概念本身而探索她的思想內涵。用一種最為簡單直白的話來說(就無須將宇宙和外星人扯進來了),人為政治之確立之前的唯相生活狀態並是天然政治的本真性表現,當然,這並意味著現時就不存在天然政治了,事實上,我們在前面有關信仰的論述中所涉及到的人倫道德和正義就是最為典型性的天然政治之表現力。但即便如此,人倫道德和正義也只是天然政治中的一環而已。準確的說,凡造化秩序所影響到的唯相生活狀態都屬天然政治範疇之內,可見,人為政治乃是天然政治的組成部分。正如法律是人倫道德和正義的衍生品般,人為政治乃是天然政治的衍生品。從我們對整個唯相世界及我們自身的認知和認知度來看,在天然政治的面前,人為政治幾乎可以表現為無。當然,這種凌空虛詭的詮釋顯然更適合於哲學思想的探討和深入,而似乎對現實政治的作為毫無影響——當然,這純屬無知(此處為褒義詞)的調笑:精神思想乃是我們生命的獨特性表現標誌,即便一個自認為從不對思想感冒的人若我們利用某種手段將精神思想從他的生命中剝離的話,恐怕這老兄就是被仍到豬圈裡也只會是一頭累贅和死豬蟲。但在同樣的設定基礎之上,我們會發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