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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部分

些外地人。有天傍晚,他們突然搜查了我們院子裡的單身宿舍,據說是要查一查有沒有印刷機這類宣傳用工具,我想是北京當時出現了反動傳單?結果自然沒有。接著當天夜裡,兩位警察來到我們家,要我們出示身分證明。我們拿出武漢的身分證,警察又問孩子的,我們說孩子沒有身分證,但有戶口簿在武漢。我又拿出單位的工作證,以此證明我們是大大的良民。警察應該也相信了這一點,但是那個老警察還是用法庭上法官宣佈審判結果的表情說:你們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某某條例第某某條之規定,你們這是犯了法!我一直盯著警察的嘴,等待著他繼續說出更聳人聽聞的判決來,同時我瞥了一眼他身邊的年輕警察。那是一個白麵孔的年青人,我感覺他在聽到老警察說出你們犯了法那幾個字時臉上露出一種無可奈何的嘲諷他的同行的一絲絲笑容。接著年輕警察站起身來走到我們的臥室門口,朝裡張了張望。屋裡只有一張床、一架櫃子和一個書桌,都是我們從武漢運來的,別無他物。當年輕警察回過身時我發現他眼神裡有了好奇。我想這是因為他已經從我前面的交待中得知,我和妻子原來都是堂堂正正的國家幹部,也在一個大都市裡的正經單位工作,為什麼要到這北京郊區的農村宅院裡身分不明地活著呢?也許是他這一突然的起身動作擾亂了老警察的心情,之後,老警察說:〃你們明天來派出所辦暫住證吧。〃

這樣的騷擾沒有在我心裡留下太多回味,因為我還得忙公司的事,但妻子以及女兒卻著著實實地驚慌了很長一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