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挾制,還有權處死有不軌之舉的武將,根本不會聽從我的命令。
俗話說,勝敗乃兵家常事,我默許王侁的建議,決策失誤,導致楊業陷敵被俘而死這是事實,但決策失誤和有意陷害是完全不同的兩回事,是不能混為一談的。
所以,說我有意陷害楊業是完全站不住腳的。
王侁如是說
近幾年,有不少人為潘美喊冤,認為我是造成楊業死亡的主犯,我聽說之後,心情憤懣不平,寢食難安,因為我冤哪,冤深似海,比《烏盆記》裡的那個屈死鬼還冤。
實事求是地說,戰役打響之前,我和楊業在對敵策略上的確有分歧,有爭執,有衝突。他認為遼軍兵力佔有很大優勢,應當避免與其正面交鋒,建議潘美派兵從側面出擊吸引遼軍,掩護主力和百姓迅速撤離,而我認為側面迂迴有失國威,應該派兵進攻寰州,正面阻擊遼軍主力。但是,我只是一個監軍,只有建議權,沒有決策權,決策權在哪兒呢?在西路軍主將潘美手裡攥著呢。最終,潘美表示楊業的分兵引敵策略太過冒險,不宜採用,而是採納了我提出的全面阻擊之策,同時他答應按照楊業建議在陳家谷部署步兵強弩埋伏接應。
就像前邊說的一樣,我這個人好面子,虛榮心強,不願有失國威,願意分享勝利,所以,當我誤以為楊業擊敗了遼軍時,就急忙率軍離開陳家谷去與他回合,但是,潘美沒有必要,也沒有義務跟著我走,他是主將啊!結果,半路上得到了楊業已經敗退的訊息,我當時就慌了,因為我在此之前沒打過仗,但是潘美是久經沙場的老將,是著名軍事家,他應該臨陣不慌,從容決應對,而且應該遵守與楊業的約定在陳家谷提供救援,可他卻下令全軍撤退,完全把楊業拋在了腦後,從而使得整個戰局失去了最後的扭轉機遇,加劇了我軍在“雍熙北伐”戰役中的慘敗結果。
綜上所述,楊業之死的主要責任應該由潘美來負,我頂多是個從犯。
還有一點需要說明的是,潘美嫉妒楊業並不是無中生有,空穴來風。俗話說,無風不起浪,蒼蠅不叮無縫的蛋,為什麼人家不說我嫉妒楊業呢?我根本沒有那種心理狀態,但是潘美有,因為在他作為主將駐守晉北邊防期間,楊業作為副將屢建奇功,在軍內民間的聲望非常高。身為兩朝宿將的潘美卻被降將楊業(楊業是北漢降將,作者注)搶盡風頭,他對此早已有所不滿,妒恨交加的情緒一直暗暗潛伏在潘美心底,一直在尋找釋放的機會,這應該是他支援我的建議而不支援楊業的一個原因。
最後的宣判
陳家谷之戰失利和楊業被俘身死的直接原因,就是盲目正面出擊的錯誤決策。客觀來講,雖然提出錯誤主張的是監軍王侁,但最後決策卻是由主將潘美默許透過的,並且隨後他又忙裡出錯,在陳家谷失約而逃,不但導致楊業悲壯殉國,同時失去了扭轉戰局的大好機會。
法庭最終認定:楊業之死是由潘美的膽小怕事、行政不作為和王侁的虛榮心重,好大喜功共同造成的,判決如下:潘美繼續以潘仁美的叛賊奸臣形象在《楊家將》中出現,接受讀者聽眾的抨擊鞭撻,同時應該讓大家有機會了解他之前在軍事上的功績;王侁仍然以王輝的小人形象在《楊門女將》中出現,接受觀眾的嘲笑批判。
陳家谷之戰是“雍熙北伐”的最後一戰,宋遼兩軍死傷不過3000人。然而,就是這場無關戰局結果的小型戰役卻因為名將楊業之死而銘刻史冊,更由於楊業死於主將潘美的錯誤決策和臨陣失約而顯得尤為悲壯。
司馬公在《史記》中曾這樣寫道:“人,固有一死,或重如泰山,或輕於鴻毛。”楊老令公之死,當重如泰山。
第67章 史上最完美的婚外戀
——遼國蕭太后的愛情絕唱
首先,筆者想聊一聊遼國蕭姓的來歷,這是一個很有意思的故事。
遼國是從氏族奴隸制社會轉變過來的,有一種氏族外通婚的習俗。與創立遼國的耶律氏世代通婚的是唯乙氏和拔里氏兩個部族。遼太祖耶律阿保機建遼之後,因為追慕漢高祖皇帝,便將自己的耶律氏兼稱劉氏;又認為唯乙、拔裡世任國事功勞極大,可比漢開國丞相蕭何,遂將後族一律改稱蕭氏。阿保機的皇后述律平本人雖未改姓,但她的兩個弟弟卻都改姓蕭了。
蕭氏與耶律氏世代通婚的習俗一直沿襲下來:蕭氏的女子都嫁給耶律氏,耶律氏的女子都嫁給蕭氏。蕭氏成為遼國僅次於耶律氏的權貴勢力。有遼一朝,蕭氏共有十三名皇后、十三位諸王、十七位北府宰相、二十位駙馬。